根據《貴州省2014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貴州省2014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 、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簡章》(以下統稱《招錄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六盤水市2014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縣(特區、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市直相關招錄單位具體實施。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現場復審時間:2014年5月29日至6月10日(8:30-17:30)(休息日除外);
現場遞補復審時間:2014年6月11日(8:30-17:30);
復審地點: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三、現場資格復審工作
(一)資格復審對象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筆試總成績達到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告的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2014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或具有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除退役大學生士兵外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持“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各招錄單位按照《招錄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如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招錄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資格復審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放棄現場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的考生,均應在相應的復審時間結束前向資格復審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否則將對相關考生的誠信情況記錄在案。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錄計劃。
考生要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結果報送
資格復審結束后,各招錄(資格復審)單位必須于2014年6月12日前將資格復審結果、資格復審報告、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和考生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張(粘貼于該考生報名信息表下方空白處)報市公務員招考辦(黨群機關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政府機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科)。
四、紀律監督
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規定處理。
紀檢監督電話:0858-8232096,政策咨詢電話:0858-8690956(市人資社保局)、0858-8223451(市委組織部)。
五、其它事項
需要打印報名信息表、筆試準考證的考生請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資格復審結束后,預計在6月中旬在指定網站上公布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省公務員局工作部署,我市2014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將于2014年6月27日、28日兩天進行,請各位考生提前作好準備。
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都將在《招錄簡章》指定的六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gzlps.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錄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辦
2014年5月26日
附件:1.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附件2: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3:筆試成績及排名
名單成績詳情請參考:http://rsj.gzlps.gov.cn/art/2014/5/27/art_17573_577482.html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