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與學位:四年,授法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依托我校在會計、審計學方面的資源優勢,培養具備系統的法學專業知識和相應的會計學、審計學等方面知識,能勝任法律工作和管理工作,并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就業能力、創業能力的復合型、應用型高級法學人才。
專業特色:強調法學與會計學、審計學的結合,培養“精法律,懂會計”的復合型法學人才;強調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相結合,培養理論功底厚、實踐能力強的應用型人才。
主干課程:民法、商法、經濟法、企業與公司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國際法(雙語)、國際經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管理學、會計學、審計學、訴訟模擬試驗、勞動法律實務、合同法律實務、企業公司法律事務、會計學課程實習等。
就業方向:畢業生適合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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