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7年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F將2007年云南省勞教系統錄用公務員復審和面試工作的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生信息復審:
報考云南省勞教系統各個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信息復審時間:2007年10月20日上午08:30—11: 30;下午14:30—17:30。
考生信息復審地點:云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政治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6號十五樓會議室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應屆畢業生持畢業證(尚未取得畢業證的人員需持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及學生證)、已畢業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人員需持未就業證明)各一份。本省考生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外省考生可由委托人持復印件復審。
在規定時間內不按上述規定到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
聯系電話:0871—4189122。聯系人:李銳。
二、面試時間、地點:
2007年11月21日—11月23日共三天,在云南省社會主
義學院賓館(昆明市五一路221號)進行,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每位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云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