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黨委、政府,縣經濟開發區工委、管委,橫山公共服務中心工委、橫山公共服務中心,縣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貫徹公平競爭的選調用人制度,經研究決定,縣委政法委在全縣在編在崗公務員中公開擇優選調公務員1名。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經考試、考核后擇優錄用。
二、選調職(崗)位
縣委政法委工作人員1名。
三、推薦人選的資格條件
1、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口語表達能力;
2、報考人員年齡為32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推薦人選屬鎮工作人員,須有在鎮3年以上工作經歷。
四、推薦辦法
請各單位對照上述條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認真摸排,擇優推薦,個人也可以自薦。各單位要進行宣傳,讓工作人員了解這項工作。推薦人選確定后,請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表》,連同推薦人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3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2014年5月25日前報縣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五、選調工作的步驟和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推薦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研究決定等步驟進行。
(一)筆試
1、筆試人數與選調職位(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2:1。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2:1。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為考試最終成績。
(三)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2:1確定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組織考察前報考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選調意見。考察組由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縣人社局人員組成,赴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個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四)研究決定
在綜合分析人選條件、考試成績、考察等基礎上,研究決定選調人選。
本通知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王亮聯系電話:0553-7872542
中共繁昌縣委組織部
繁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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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調工作人員推薦表.doc》來源于繁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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