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衛生局,省級醫療衛生單位:
2013年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員信息已導入“醫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但國家衛生計生委尚未下發新版《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空白本,無法核發證書。為保證醫療人員正常工作,現將無證書期間我省醫師注冊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通過2013年度醫師資格考試,且“醫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系統”內已有其資格信息,申請在我省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人員。
2013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為: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為356分、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為175分、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為364分、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為186分、公共衛生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為330分、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為155分、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為377分、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為187分、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為352分、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為176分、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為352分、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為176分;臨床鄉鎮執業助理146分、中醫鄉鎮執業助理120分
二、所需材料
(一)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一式兩份,貼有照片);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兩張,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2013年度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單(驗原件交復印件);
(四)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
(五)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六)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原件。
三、操作流程
工作人員受理申請人符合要求的材料后,予以審核。通過者應當先在“醫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中“醫師資格信息驗證”欄目中驗證申請人的醫師資格信息,并記錄其醫師資格信息編碼。之后在“注冊登記”欄目中選擇相應入口進行注冊,并在申請人的《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四、證書核發
各市、縣(市、區)計生(衛生)局有舊版《醫師執業證書》的,繼續使用舊版證書。
舊版《醫師執業證書》已用完、新版《醫師執業證書》未到位的衛生局,在“醫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中辦理注冊完成后,暫不制證,將已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份留檔、一份交還申請人作為執業憑證。待證書下發至各地后,憑《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領取證書。后制證的《醫師執業證書》上發證時間應為系統內注冊時間。
原浙江省衛生廳醫政處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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