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四年,授理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環境科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機構、學校、行政管理部門和廠礦企業等從事科研、教學、技術和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較系統地學習環境科學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受到進行環境科學和環境保護研究的初步訓練,了解環境科學發展的新成就和新動向,具有較好的科學素養及一定的研究、開發、教學和管理能力,掌握環境評價、環境規劃、環境管理的基本方法與技能。
主要課程:環境學、地學基礎、生態學、環境生物學、環境化學、環境監測、環境工程學、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管理學、環境教育學、環境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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