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學校將法學教育定位于法律職業教育,將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于培養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強能力的高級法律職業人才,整合法學本科教育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實施六年兩階段“4+2”融貫式培養:將第一階段規定為四年的基礎學習階段、第二階段規定為兩年的應用學習階段,六年順利完成后,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2.優化課程體系
參照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確定的核心課程,借鑒國外著名大學開展案例教學的成功經驗,為實踐性較強的基礎課程對應設置相應案例研習課程作為必修課程,通過強化案例教學提升學生以法律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在專業選修課程體系中,設立獨立的研討課科組,由教師組織學生圍繞固定主題進行專門研討,通過訓練學生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和表達等方面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學術思辨能力。
3.強化實踐教學環節
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是提升法學專業人才培養質量,尤其是提升學生法學實踐能力的核心環節。學校以培養學生基礎性法律實務技能,在實踐中增強學生的職業道德意識與社會責任感為主要目標,在實踐教學環節進行了系統的制度創新與改革。
在專業實習的工作機制方面,探索建立“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主要措施包括:高校與實務部門共建人才培養基地,高校與實務部門共建課程體系;聘請實務部門工作人擔任專業實習導師;實務部門專業實習導師與校內專職教師聯合承擔教學任務;實務部門專業實習導師與與校內專職教師聯合承擔學生專業實習考核工作。
在專業實習的教學內容方面,探索實施“分站式”專業實習模式:設置專業實習必修課課組,根據典型法律職業設置專業實習站點,學生根據自身的興趣、就業方向在以下專業實習課程中選擇參加兩站進行專業實習。
在專業實行的組織實施方面,探索“練學交替”的運行方式。專業實習課程教學內容由實務技能理論課程講授與業務實踐兩部分組成,將專業實習業務實踐劃分為若干階段,每階段業務實踐對應一次理論課程講授,在遵循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能力所需的漸進性、反復性規律的同時加強對專業實習的過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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