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進入面試(報考公安類進入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報考法院、檢察院法警和勞教系統人民警察人員進入體能測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時間:2014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未經同意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
二、地點:公務員面試考場--廈門市思明區委黨校(廈門前埔東路20號)
三、所需提供材料:請進入資格復核的考生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依序裝訂)各1份參加資格復核:
(一)身份證、準考證;
(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中:
1、201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的,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章的就業推薦表;同時提交本人簽名的承諾書。
承諾書內容為:“本人承諾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為8月31日)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如未能在上述時間取得則承擔被取消報考資格等后果”)。
2、以雙學位、雙專業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報考的考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或者福建省教育廳網站上的電子注冊信息(紙質);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就業狀態、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其中:
1、在職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提供服務年限證明材料(須載明進入機關或參公單位的具體日期);
2、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就業(聘用)合同或本年度社保繳交證明;
3、報考要求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提供2年以上的社保繳交證明,未繳交社保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
4、失業的提供《失業證》;
5、未就業的畢業生提供《報到證》;
(四)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要求“中共黨員”等條件的,須提供所在單位相應的證明;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中級以上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土建類工程師等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相應證書或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報告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要求“臺灣省籍貫”、招考范圍設置為“本省”或“本設區市”,須提供戶口本等證明材料;大學生村官報考者須提供縣(區)組織部門出具的在基層服務和未享受優惠政策的證明,“三支一扶”等考生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四、其它事項:考生本人無法親自辦理資格復核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受托人應提供考生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面試的其它工作安排將公布在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網(www.xmzzb.gov.cn)和廈門人事網(www.xmrs.gov.cn)上,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相關通知并做好相關準備。
附:1、廈門市2014年度黨群系統公務員考試錄用進入資格復核人員名單
2、廈門市2014年度政府系統公務員考試錄用進入資格復核人員名單
詳情請參考:http://www.xmrs.gov.cn/zwgk/tzgg/201405/t20140509_868269.htm
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
廈門市公務員局
2014年5月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