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門類: 教育學
專 業 類: 教育學類
專業名稱: 特殊教育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質、扎實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識與較強的教學實踐能力,能在特殊教育機構及相關機構從事特殊教育實踐、理論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復合型人才。
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對特殊兒童進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訓練,掌握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特殊教育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評估各類特殊兒童的基本方法;
3.具有進行特殊教育實際工作、科研或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國特殊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掌握特殊教育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6.具有一定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維能力。
主干學科:
教育學、心理學、醫學。
核心課程:
解剖生理學、特殊教育導論、盲童心理與教育、聾童心理與教育、弱智兒童心理與教育、特殊兒童病理學、特殊兒童康復、特殊教育技術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特殊教育實習、教育見習、教育調查等。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
就業方向:
特殊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普通學?;驒C構的教學、科研以及體能、語言訓練、心理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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