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騿挝?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2.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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