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平陽縣部分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文件,報考縣文化館“音樂”和“舞蹈編導”、縣新聞信息中心“新聞”和縣少年業余體校“體育①②③”崗位的將進行面試(技能測試)。現將面試(技能測試)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用人單位發放)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面試點候考室報到,面試期間不得穿著帶有明顯特點的職業裝或制服。
2、報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員核實身份校驗證件,發現代考即取消面試資格。
3、按規定關閉一切通訊工具并交由管理人員統一保管。
4、在管理人員的組織下,抽簽取得面試順序號,在引導員的帶領下依次進入面試室接受面試。
5、在候考室候考期間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擅自離開。
6、面試結束后,離開面試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7、如有違反以上規定,或發現有其他舞弊行為的,按違紀處理。
8、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9、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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