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請問我是2010年考取了邊疆的特崗教師,2013年9月服務期滿后我沒有繼續服務,聽說三年滿后可以代償學費的是嗎??可是當地教育局的卻回應:2010年開始服務的,到2011年都沒遞交申請,那么服務滿后就不能辦理代償手續了,是這么回事嗎?可是我們2010年考取特崗的也沒接到過任何關于代償申請的通知呀!老師這種情況我們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利呢?省特崗辦的電話是多少?謝謝!
回復:云南省教育廳人事處(特崗辦):0871-6514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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