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錄取質量,切實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突出對考生工作實績、創新能力、創新精神與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現將我校2014年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博士學位錄取工作辦法公布如下:
一、錄取辦法
錄取在進入復試的考生中選拔,錄取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提出初步錄取意見,填寫擬錄取人員匯總表報研究生院,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2014年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博士學位入學考試的綜合成績采用以下方法計算:
綜合成績=(外國語+專業基礎課)/2×50%
+科研與業績成績 ×20%
+(面試成績×90%+外國語聽力成績×10%)×30%
二、其 他
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質詢做出解釋。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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