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街道“一隊伍三中心”,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沖口街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錢自由(街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副組長:佘博雄(街道辦事 處副主任);成員:賴以進(街黨政辦主任)、許桂林(街執法隊隊長)、許慧勤(街執法隊教導員)、田中全(監督室主任)。
二、招聘的職位和數量
城管協管員1名。
三、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吃苦耐勞,工作責任心強。
(三)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1日前出生的);高中(含中專、職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同等條件下,廣州市常住戶口、復員或退伍軍人、有駕駛證及一年以上駕駛經驗者優先。
四、崗位薪酬及待遇
按《荔灣區街道管理和服務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全年總收入約3.26萬元(含社保、住房公積金)。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4年4月25日起,在轄區各社區內張貼招聘公告。
(二)報名
1.時間: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4日(星期日)。
(具體報名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點:
荔灣區芳村大道東88號三樓沖口街執法隊,聯系電話:81809051。
3.要求: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交復印件,并須提供原件核對(原件經核對后退還本人)。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三)考試
經我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電話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
六、體檢
按面試結果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并按順序遞補。
七、錄用
試用期1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依照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沖口街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14年4月25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荔灣區沖口街公開招聘合同工報名登記表》來源于廣州荔灣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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