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各省、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的要求,為了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招生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堅持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錄取。
第二章 學校校名、校址和性質
第三條 學校校名為長江大學(國標代碼為10489),是湖北省重點建設的骨干院校,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
法人代表:張昌民
校址:湖北省荊州市 (郵政編碼:434023)。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條 長江大學于2003年4月16日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原江漢石油學院、湖北農學院、荊州師范學院、湖北省衛生職工醫學院四校合并組建而成,是中央與湖北省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招生辦公室的聯系及咨詢電話:0716-8067167 0716-8060550
電子郵箱:zsb@yangtzeu.edu.cn
第七條 學校通過招生信息網(http://zszc.yangtzeu.edu.cn)或校園網(http://www.yangtzeu.edu.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八條 普通考生的文化課各科目考試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九條 學校組織對藝術類、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各專業考生進行相關專業測試,測試時間、要求及有關事項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按照考生所在?。ㄖ陛犑?、自治區,下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進行,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愿情況,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進行綜合考查、擇優錄取。
凡根據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請,按規定錄取后,學校一律不退檔、不換錄。
第十一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對招生計劃量大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學??筛鶕捶植记闆r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十二條 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條件的考生,我校認可其加分,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原則上應填報我校志愿,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況下,我校一般不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護理學”本科專業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該專業在學校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在校投檔線下、批次線上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員會批準的分數為準。
第十四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進行錄??;其他省第一志愿考生實行 “分數優先”的方式進行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進檔后在未滿額專業中也按“分數優先”的方式進行錄取。高考總分相同時,外語類專業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文史類及理工類各專業以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外語類各專業只招收本語種和英語語種考生,按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并參考口語成績錄取。其他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應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我校組織校考的省份,達到我校專業測試合格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其中,學前教育專業承認音樂學專業合格線(湖北省美術考生持省聯考合格證可報考我校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和學前教育專業)。錄取方法為文化分達到所在省劃定的錄取資格線,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專業按文化考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依總成績從高到低錄?。粚W前教育專業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藝術類專業一般要求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以上。
第十八條 體育專業以所在省劃定的文化分和術科分為最低控制線,在投檔的考生中按文化分與術科分之和從高到低錄取??紤]體育專業的特殊性,男生身高應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60米以上。
第十九條 工業設計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繪畫基礎;考慮護理學專業的特殊性,考生身高須在1.60米以上。
第二十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同等對待;除體育類、石油類專業同等條件下男生優先外,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學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學校對體檢復查不合格者視體檢結果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予以退回并報請有關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查究。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學生、體育類學生、中職類學生(對口升學)、定向招生學生、中外合作辦學本科招生學生不得申請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第二十四條 學校除了國家和湖北省政府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湖北省政府助學金等獎助學金外,學校還設有長江大學獎學金、各類集體和單項獎學金以及社會企業和個人在學校設立的孫越崎科學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石油之光”獎學金、校友獎學金、正大獎學金、袁尚賢獎學金、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助學基金等40余種獎助學金,并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長江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并對符合《長江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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