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自考外省轉入考生現場確認工作將于5月5日—9日進行。辦理要求如下:
一、考生首先向原所在省份提出轉考申請,并辦理轉出手續后,方可辦理轉入手續。省招考辦在辦理考生轉入手續時,對在我省已有準考證號并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績的考生直接辦理,考生到轉入市繼續報名考試。在我省沒有準考證號的考生,考生首先到轉入市報名、攝像、采集指紋后參加考試,待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績后到省招考辦辦理轉入手續。
二、辦理考籍轉入現場確認手續,應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到省招考辦辦理,并留取指紋,不接受集體辦理和委托辦理。
三、外省轉入考生到我省辦理轉入手續時,需提供本人以下證件和證明的原件:1.身份證;2.原所在省份的考籍轉移通知單和成績通知單;3.原所在省份和我省自學考試準考證。
四、轉入我省的課程,應該符合以下條件,否則不予接收:
1.國家統考課,課程代碼、課程名稱與國家規定一致;
2.省統考理論課、實踐環節(畢業論文和畢業設計除外),課程代碼、課程名稱與我省規定一致,其學分高于或等于我省相關課程。
五、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轉入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請辦理畢業手續。戶口遷移者、軍人調防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變動,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錄取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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