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2014年紅河州事業單位是不是確定不考綜合知識了?只考專業知識?確定的話就不再復習綜合知識了,懇請回復。謝謝。
回復: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將采取專業知識筆試方式進行,具體以當地正式公告確定為準。
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自2009年首次統一組織公開招聘考試以來,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不斷深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滿足社會和考生的公平要求。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從2014年起將采用專業知識筆試方式組織進行,標志著紅河州事業單位招聘政策做出了又一次重大的調整,具體體現為“兩個方式”的轉變和“三個要求”的強調。
“兩個方式”主要為組織方式和考試方式的轉變:組織方式上從2014年起,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再全州統一組織,采取分級負責的做法,州屬事業單位的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負責組織,各縣市事業單位的招聘工作由各縣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州屬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和崗位條件由州人社局和州屬各單位負責制定,各縣市的招聘簡章和崗位條件由各縣市人社局負責制定,報州人社局審核備案。全州招聘簡章通過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分別由州、縣市兩級人社部門,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考試方式上為了確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公平公正,公開招聘采取專業知識筆試的方式進行,并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進行排序,按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錄(聘)用,若因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須加試。專業知識筆試的組織工作分別由州、縣市兩級人社部門負責。
“三個要求”主要為命題要求、時限要求、紀律要求的強調:命題上要求專業知識筆試的命題工作要緊緊圍繞崗位條件和專業要求,結合事業單位實際情況,科學合理設定考試科目和內容。命題工作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招聘有關紀律規定,嚴格執行保密規定,杜絕泄密、漏題、試題雷同等情況發生;時限上要求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時間不再統一,由州、縣兩級人社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招聘時間,但全年招聘工作必須于當年12月31日前全部結束,不得跨年度招聘;紀律上要求各級人社部門要認真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規定,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在招聘中要嚴格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對違反人事工作紀律的人員予以追究責任,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