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麗江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通知
各區、縣人事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2007年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公開考試招聘公告》及考生筆試成績的總體情況,經我局黨組研究,現將我市2007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各招聘崗位確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擬招聘或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
1、按1:2及其以上比例開考的招聘崗位以75分的筆試成績為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擬招聘或進入面試人員。
2、因工作特需,經批準按1:2以下比例開考的招聘崗位以85分的筆試成績為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擬招聘或進入面試人員。
二、各區縣人事局接此通知后,對不進行面試的招聘崗位在各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的擬招聘人員;對需要進行面試的招聘崗位在各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待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擬招聘人員。
三、未實行面試的招聘崗位,應認真按照麗市人〔2006〕44號文件規定,由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對新招聘人員的專業和崗位能力進行考核、測評,并在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時將考核測評結果報送人事部門,對在試用期內專業和崗位能力測評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
四、市屬招聘崗位由市人事局確定擬招聘和進入面試人員;區縣招聘崗位由區縣人事局確定擬招聘和進入面試人員。
五、各區縣和市直各有關單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緊時間做好有關后續工作,要求于200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好2007年全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考核招聘工作。
六、本次招聘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達到75分以上的落聘人員統一納入人才儲備庫進行管理,供用人單位隨時招聘。人才儲備庫有效期至下次考試招聘公告發布時止。
七、在招聘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考生所報考崗位成績高低的順序進行招聘,不得跨崗位進行交叉招聘或補充招聘。
八、市屬教師崗位的面試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屬教師崗位的面試由區縣人事局制定面試實施辦法報市人事局審批后按公告要求組織實施
九、未盡事宜按《2007年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公開考試招聘公告》和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麗江市人事局《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