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 年,是一所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齊全的省屬重點大學,是廣東省屬高校中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要求,華南師范大學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 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嚴謹,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財經職業道德,熱愛高校財務工作,具備較強的專業技術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能勝任相關崗位工作。
3.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應聘人員在國內獲得的本科、研究生學歷均須為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畢業。
5. 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6.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7. 應屆碩士畢業生及以上。應聘人員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獲得聘用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海(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具體崗位及專業等要求詳見《華南師范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二、報名方式和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4年5月13日。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材料打包發送至hnsfdxzp@126.com(郵件標題為“應聘崗位名稱,畢業學校,專業,姓名”)。報名材料包括:(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個人簡歷;(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證書均需提供);(4)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暫緩就業協議書掃描件;(5)外語水平證書掃描件;(6)個人近期證件電子照(一寸彩照)。發送郵件后收到回復的視為報名成功。筆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領取事項將在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scnu.edu.cn/)另行公布。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考試
考試流程分為兩個階段進行。所有考試均不指定考試用書??忌鷳{身份證、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第一階段: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分為筆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兩部分。
1.筆試
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應聘人員可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廳、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復核事宜。進入資格復核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復核,如未按規定參加或未通過資格復核,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替補。
2. 無領導小組討論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無領導小組討論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進入無領導小組討論人員名單于資格復核結束后在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2)無領導小組討論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技能、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學校成立無領導小組討論評審專家組(人數不少于7人且為奇數),對考生進行分組考核。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
第二階段:面試
1.根據綜合測試成績(筆試成績×30%+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30%)按崗位招聘人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采用現場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等。學校成立面試評委小組(人數不少于7人且為奇數),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80分以上為優良,未達到優良者不予聘用。
3.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二)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進行體檢。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缺,可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三)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學校組成招聘工作考察小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疾觳缓细裾呷∠赣觅Y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替補。
(四)公示與聘用
1.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定提交齊備入職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招聘單位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碩士研究生聘管理九級崗位,博士研究生聘管理八級崗位,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1.2014年應屆畢業生是指2014年7月31日前畢業(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通過學位答辯)且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應學歷學位者,以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并能夠在2014年7月31日前辦理畢業派遣者。未取得學位者或未能按時畢業者,所簽訂的聘用協議自動失效。
2.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數。
3.應聘人員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和考試成績,已簽訂的協議無效。
4.所有應聘人員須服從一校三區(石牌校區、大學城校區、南海校區)的工作安排。
5.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6.本公告由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華南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負責監督。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及通知,請瀏覽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網址http://rsc.scnu.edu.cn。
報名工作咨詢: 020-85215810(財務處)
招聘工作咨詢: 020-85211236(人事處)
招聘工作監督: 020-85211016(紀委、監察處)
華南師范大學
2014年4月15日
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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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來源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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