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人民醫院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確保醫院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關于進一步發揮現有人才作用和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若干規定》(寧黨發〔2009〕47號)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在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指導監督下,自治區人民醫院采取自主組織筆試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2014年自治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6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后)。
三、招聘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面向全國招聘。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且國家承認的學歷;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年齡在35歲及以下,指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45歲及以下,指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通過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自治區人民醫院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本次采取到自治區人民醫院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如下:
自治區人民醫院:銀川市金鳳區正源北街301號,自治區人民醫院行政樓四樓組織人事處;聯系人:杜惠晴孫煒;聯系電話:(0951)5920578、5920178。
(三)報名時間:報考者須在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31日進行報名(不含節假日及休息時間),逾期不再補報。
(四)報名程序與資格審核: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等招聘崗位要求具備條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相應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近期本人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4張,現場如實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個人信息表》(附件2)一式兩份。
報名時,自治區人民醫院將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聘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報考者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報考者提供的聯絡方式須有效、準確,便于隨時聯絡,對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準確有效而引發誤考等現象的,應有考生自己負責。
(五)筆試
筆試涵蓋了招聘崗位所需的基本理論知識、工作能力及英語水平,采用閉卷考試形式,主要內容是基礎醫學及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滿分為200分,其中,基礎醫學及相關專業知識為100分,英語為100分。筆試占整個招聘考試成績的40%。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評委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時的儀表儀容、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按照評分標準評分。面試成績占招聘總成績的60%。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筆試成績(滿分200分)/2×0.4+面試成績(滿分100分)×0.6=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采取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優先或加試的方式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八)體檢
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由自治區人民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根據報考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煲龅饺妗⒖陀^、公正。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疾觳缓细竦目忌∠衅纲Y格,按照面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十)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和自治區人民醫院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人員資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1.考察結束后,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自治區人民醫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在1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管理,工齡連續計數,聘用崗位職務,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徹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無論在任何環節,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人事與老干部處
(0951)5054491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監察室
(0951)5054035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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