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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能在教育、工程設計部門、工商企業、醫療、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門從事教學、管理、咨詢與治療、技術開發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主要課程
普通心理學、實驗心理學、心理統計、學習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心理測量、工業心理學、教育心理學、臨床心理學等。
三、修業年限及授予學位
學制四年,授予理學學士
四、就業方向
教育、工程設計部門、工商企業、醫療、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門從事教學、管理、咨詢與治療、技術開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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