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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本科)
學制:五年
培養目標:培養從事臨床醫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的基本理論知識,能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在醫療實踐中防治由社會、心理以及生物學等因素引起的有關精神疾病及心理、行為障礙;掌握現代化建設條件下心理、精神疾病的防治原則及處理方法,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計算機應用及統計分析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熟悉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一門外語,可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刊。
主要課程:生理學、解剖學、病理學、診斷學、社會學、心理學基礎、醫學心理學、醫學遺傳學、神經生理學、精神藥理學、內科學、神經內科學、精神病學與精神衛生、司法精神病學。
學位授予: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醫學學士學位。
畢業生主要去向:到各級綜合醫院、精神病醫院、心理咨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臨床醫學、精神病及神經病防治、心理保健及心理咨詢工作,或在醫學院校、科研單位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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