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勝利石油管理局自學(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各試點高職院校:
自2015年起,按《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考試試點方案》(魯教考委[2008]1號)已經注冊但未畢業的考生,參加試點考試通過的課程成績仍然有效,未通過的課程考生可按社會考生身份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完成考試計劃,按規定辦理畢業手續;也可按《關于公布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強化實踐能力培養考核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教考委[2012]1號)或《關于修訂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教考委[2012] 2號)參加試點考試,注冊時間按原時間計算。
請各市地及試點高職院校貫徹執行并向考生廣泛宣傳。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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