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黔東南州行政、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辦法(暫行)》(黔府發〔2013〕19號)規定和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現啟動部分縣直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業績突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群眾公認的工作人員遴選上來。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遴選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統籌組織實施。
三、遴選計劃和職位(崗位)
詳見《2014年鎮遠縣部分行政和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截止2014年3月31日止,仍在編、在職(崗)且具有1年及以上鄉鎮或村工作經歷的鎮遠縣內行政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縣自行聘用干部;工作人員長期不在崗以及未經縣委組織人社部門批準抽借調〔帶薪學習、掛職鍛煉等〕到縣直部門〔單位〕工作的時間不能列入鄉鎮或村工作經歷時間)(具體遴選范圍及條件見附表),報考人員應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通過公開遴選調入事業單位后,需按新單位崗位及職務執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原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再保留。(出具書面承諾書)
(二)遴選條件
1. 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 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 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職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45周歲及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放寬年齡的職位及條件見附表。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5. 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遴選職位(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在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工作時間從州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聘)用后,工作人員到錄(聘)用單位報到時間起計算);
(5)定向到基層服務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發布遴選信息
通過鎮遠門戶網站(http://www.zhenyuan.gov.cn/)向社會公布遴選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遴選考試信息發布唯一官方網站為鎮遠門戶網。
(http://www.zhenyuan.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日—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鎮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職位報考: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4、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2)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縣市所屬單位還須縣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工作經歷、參加工作時間(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近1-3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蓋章證實復印件有效);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事業單位時,須出具本人同意改變身份按調入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福利待遇管理的書面承諾書;行政職位的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級組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加蓋驗印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考試審批表復印件。
(6)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7)考生根據所報考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視為本人報名;所填寫的聯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專業條件,以《畢業證書》明確其在校學習的專業為準)進行資格審查,經核準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調配資格。
(三)準考證發放
需進行筆試的考生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鎮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七、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組織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筆試考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擬報遴選職位所需的政策法規知識、專業知識等。報考管理崗位的,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專業知識》。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報考人員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人員按照遴選崗位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1∶3以內的比例限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崗位計劃遴選人數如因筆試、面試環節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該職位所有報考人員總成績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否則將取消或減少該職位遴選計劃。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入闈面試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下午14:30,面試地點另行通知。對證件與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的,和面試當日下午超過14:50不到候考室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未參加面試或未取得面試有效成績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成績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九、體檢
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條件和程序,按各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各職位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十、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部署安排,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州委組織部、州編委辦、州人社局《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東南組通〔2010〕109號)的要求,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或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十一、公示和辦理調動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者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調遴選的人員,并在鎮遠門戶網等媒體上及擬調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十二、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十三、未盡事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和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5722417、5723307
紀檢監督電話:5722076
鎮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
附:2014年鎮遠縣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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