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4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來源:回民區人才服務中心網 閱讀:3359 次 日期:2014-03-21 11: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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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4年全區職稱工作安排意見>>(內人社發[2014]27號)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對我市2014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政策依據

(一)申報評審的范圍、程序、條件仍執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職稱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內人發[2004]4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行辦法﹥的通知》(內人發[2005]32號)及國家、自治區歷年來頒發的各專業系列相關文件。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二)繼續教育的要求執行我局《關于2014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呼人社辦發[2014]20號)。

(三)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執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職稱外語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內人發[2007]6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內人發[2007]61號)。

(四)在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系列以及公安刑事科學技術、技術偵察、國家安全技術偵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繼續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申報人員需參加本專業水平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后再參加評審。其中今年衛生系列(含中醫、藥學、計劃生育)除蒙醫學(含蒙醫護理、蒙藥)專業外,都列入考評結合范圍。

(五)在播音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實行評審和業務水平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圍繞本專業特點,對申報人員開展業務水平能力測試。

(六)計算機、外語翻譯等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以考代評。

(七)除經濟、衛生、計算機等初、中級資格以考代評的專業外,對高等院校畢業生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并符合外語、計算機和繼續教育等有關要求,可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表》(一式二份),直接認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不需要進行評審。其中大專畢業滿3年可認定助理級;大學本科畢業滿1年可認定助理級,碩士學位獲得者畢業滿2年可認定中級(中小學教師除外);博士學位獲得者可直接認定中級。

二、嚴格職稱申報制度

(一)中小學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根據人社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98號)精神,通過控制申報比例,逐步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按照中小學教師已設高中級崗位數5%的比例掌握推薦申報。

其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按照單位已設高級崗位數10%的比例掌握推薦申報(已開展考評結合的衛生、經濟等系列不實行申報比例控制)。

申報比例以旗縣區和市直主管部門為單位統一衡量。各旗縣區、市各部門應統籌安排,嚴格把關,總量控制,注重向基層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其中破格申報人員不受崗位比例限制;民辦學校教師申報,由各旗縣區根據當地情況,比照公辦學校同類人員,嚴格控制申報比例。

(二)實行學歷驗證制度。參加工作后取得學歷的申報人員,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學歷驗證,并提交學歷驗證報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未經驗證的學歷,不作為合格學歷對待。其中取得后期本科學歷的申報人員,需同時提供其中專、大專等初始學歷證書;因專業學歷免試外語、計算機的申報人員,需提供其相關專業學歷的驗證報告;黨校學歷以及其他學信網未能驗證的學歷,由申報人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出具驗證報告并加蓋公章后方予認可。

(三)實行論文期刊信息查詢制度。用人單位需通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Newspaper.shtml),對申報人員提交論文的期刊進行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未經信息查詢的期刊不能作為有效期刊;在其他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只作為業績參考條件。

(四)實行論文論著檢索制度。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術期刊和學術著作在國內主流數據網站(“清華同方中國知網”、“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進行檢索、驗證,并打印檢索頁。未經檢索、驗證的論文和著作只作為業績參考條件。

(五)在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至少提供一篇發表論文。旗縣優惠政策的實施范圍,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學歷、資歷年限和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單取得時間截止到2013年底;論文等各項業績成果、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單、繼續教育審驗卡取得時間截止到2014年4月底。

(七)博士學位獲得者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職務)兩年以上,可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本專業副高級資格(職務)兩年以上,可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對其獲得博士學位的時間不做硬性要求。

(八)非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材料,由存放本人檔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統一由工作單位所在旗縣區人社部門申報。中央、自治區駐呼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參加評審的,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委托函;

(九)衛生(除蒙醫學專業)、經濟、會計等考評結合系列,待考試結束后再按有關規定申報參評材料;中小學正高級教師的職稱申報工作,待國家統一部署后再組織開展。

(十)加強區外職稱證書換證管理。從中央單位、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我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在外地(軍隊)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要換證的,經過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并換發證書,方可在我市范圍內使用,申報評審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補換證時間為每年6月和12月統一辦理)

(十一)嚴格轉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年限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轉系列(專業)評審時,須在新工作崗位工作滿2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申報新系列(專業)同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轉系列滿2年后,具備評審條件所規定的學歷、資歷等相應要求,可參加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三、職稱申報的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人員和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使用A4紙,一式2份);

(2)《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使用A3紙,申報高級職稱一式15份,申報中初級職稱一式1份);

(3)有關材料附件(需裝訂成冊、附加材料目錄單,加蓋公章,未裝訂成冊不予接收)。附件應包括有關證件、證書以及外語、計算機考試成績單、繼續教育審驗卡的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論文復印件、檢索頁,年度考核登記表,公示書面報告,個人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獲獎成果材料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申報教師系列);因年齡原因免試外語、計算機的申報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各呈報單位專人負責整理、匯總本單位高中初級職稱申報信息,按要求填寫《申報職稱預審信息表》,電子版與紙質版隨申報材料一并上報。

3、申報人員填寫的表格和提供的有關材料附件必須真實有效,內容一致。在表格填報的業績成果、論文論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證。

4、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接收審核申報材料,要對申報人填寫的內容、業績成果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證書以及外語、計算機考試成績單原件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做到責任到人,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發現申報人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報資格,并且三年內不準其參加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審核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將追究有關責任,同時和申報人一起在全市范圍內通報。

(二)破格申報的要求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資格取得年限)、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條件的限制,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1)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3)“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獲得者;

(4)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5)國家人才工程(計劃)和自治區的“草原英才”工程人選;

(6)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7)科技成果國家級獎獲得者或?。▍^、部)級一等獎獲得者;

(8)在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獲盟市科技成果一等獎、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兩項以上的獲得者。

(9)凡符合以上破格申報要求的人員,均可免試參加2014年度經濟專業資格評審,但需符合其它評審條件。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資歷(專業技術資格取得年限)的限制,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1)自治區“新世紀32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

(2)科技成果省部級二等獎獲得者;

(3)作為企業骨干為企業引進新技術、研制新產品,填補自治區空白獲得省部級以上優質產品獎,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者(經濟效益須有當地財政、稅務部門的證明);

(4)在大企業內獲得三項以上成果獎,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經濟效益須有當地財政、稅務部門的證明)。

3、自治區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重點領域急需緊缺的創新創業人才以及海內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組織相關專家通過專家評議、面試答辯、實地考核、成果鑒定等方式進行破格認定。

4、從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第一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可不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限制,但須符合其他評審條件。

(三)職稱公示的要求

1、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將所有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在本單位張貼上墻進行公示,上報材料時要將公示時間、地點以及公示結果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報。

2、各旗縣區在上報材料的同時,要將所有申報人員的花名冊在本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并將公示后反映的問題和修改的信息匯總后及時上報。

3、各系列高級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結束后,分別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核實,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工作進度的要求

各旗縣區、市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以下時間要求,安排好今年職稱申報各個環節的工作進度,提前規劃,抓緊落實,確保201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按期進行:

1、高級(除中小學教師外)申報材料時間3月31日至4月11日

2、中小學教師高中初級申報材料時間5月5日至5月16日

3、中初級其它專業申報材料時間6月2日至6月13日

4、初次認定時間10月13日至10月24日

以上申報時間均除周六日。審核接收申報材料地點另行通知。

四、加強評審費用管理。各地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證書收費及支出的通知》(內人發〔2001〕124號)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收取評審費用,任何單位和機構不得另行加收費用。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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