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本、??普猩ぷ?。
第二條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山東農業工程學院。學校代碼:14439
第五條 辦學性質:山東省省屬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監制的“山東農業工程學院畢業證書”。
第九條 校址:
濟南校區:濟南市歷城區農干院路866號,郵編:250100;北校區:齊河齊晏大街699號,郵編:251100。
第十條 學校概況: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普通本科院校。學院前身是1971年組建的山東省“五七”干部學校;1983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委備案,改建為山東省農業管理干部學院;201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改制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院近四十多年來,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高素質人才。
學院設有濟南校區、北校區兩個校區,占地面積2620畝,校舍建筑總面積27萬平方米。設有13個教學系部,5個普通本科專業,38個普通??茖I,涵蓋了工學、農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5個學科門類,以工學、農學、管理學為主要學科。現有專任教師406人,副高級以上職稱142人,博士、碩士學位教師272人。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73.16萬冊,電子圖書40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098萬元,建有食品加工、機械加工、實施農業等10個實訓車間,食品安全、機械電子等綜合實驗室、實訓室70個。
學院實行學分制、主輔修制、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制度,注重學生的素質培養、個性發展和后續發展。學院是全國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點、全國英語等級PETS考點、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點、山東省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基地。學生在校期間可考取人力資源管理師、營銷師、電子產品維修師、食品檢驗員、電子商務師、計算機操作員、程序員、多媒體制作員、軟件工程師、裝潢裝飾設計員、物業管理師、房地產估價師、土地估價師、汽車維修工、秘書、公關員、物流師、理財規劃師、農作物種子繁育員、農作物植保員、動物檢疫檢驗員、農產品經紀人等40余種職業資格中的一種或幾種職業資格證書。
學院堅持用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指導人才培養工作。堅持“師生為本、發展為要、質量為先、特色興校”的辦學理念,堅持“以服務為宗旨、就業為導向、能力培養為重點”和“以學生為主體,關心、教育、管理、服務四位一體”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高素質人才。學院是山東省高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優秀”學校、山東省高校德育工作“優秀”學校。
學院十分重視學生的就業工作,設有就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聯系、推薦就業。大批用人單位直接到校與學生面談,簽訂就業協議,受到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好評,就業率列同類院校前矛。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本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農業工程學院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招生錄取規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以專業計劃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優先錄取報考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報考本校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第十七條 語種:語種不限(入學后,除語言類專業外,其他專業小語種錄取的學生不單獨授課)。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學校同意并執行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范圍內出臺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網站查詢;學校網站查詢;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費標準:普通本科、??茖W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退學學生學費按照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資助與獎勵政策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學校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品學兼優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5000元/人/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人/年),貧困生可享受國家不同等級的助學金(2000、3000、4000元/人/年)。學院還設有助學崗位400余個,可安排特困生400余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保證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招生電話:(0531)88913864 傳 真:(0531)88117809 郵編:250100 網址:http://www.sdngy.edu.cn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山東農業工程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農業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gaokao.chsi.com.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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