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事業單位?
凡是符合《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天津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天津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以下簡稱《招聘計劃》)中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事業單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所列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秾嵤┺k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P>
3、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聘計劃》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在《招聘計劃》上查詢。
4、哪些情況可視為具有本市戶口?
除本市農業、非農業家庭戶外,以下情況也屬于本市戶口:一是具有本市集體戶口的;二是具有本市藍印戶口的。
5、外省市生源應屆畢業生能否報考戶籍要求為本市戶口的事業單位崗位?
外省市生源在外地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要求有“本市戶口”的崗位,只可報考沒有戶口限制的崗位,且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外省市生源在本市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招聘條件為“本市戶口”的崗位:
(1)外省市生源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本科,在高校有集體戶口的;
(2)外省市生源在本市高職院校就讀???,2013屆及以后畢業,在高校有集體戶口的。
6、外省市社會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包含哪些規定?
根據《天津市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來津工作實施辦法》
(津人[2000]19號)及有關規定,下列人員經用人單位同意錄用或聘用,可予以引進:
(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引進人才的條件中要求為本科學歷的,應為普通高校畢業的、具有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專升本)。引進人才的年齡除已有規定外,一般應在45周歲以下。
以上未盡事宜,報考人員可于網上查詢相關政策和程序。
7、報考年齡是如何計算的?
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2014年3月28日。例如:“2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5周歲以下”是指1978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8、雙學位報考人員專業資格條件如何認定?
對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第二學歷證書的,可以輔修或者第二學歷的專業報考。專業資格條件以輔修或者第二學歷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書證明。
9、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10、哪些人員屬于(或可視為)應屆畢業生?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截止到9月1日之前需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
(2)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經人事或教育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
能否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即錄用后能否重新開具派往錄用單位的“報到證”),考生必須在報名前自行向學校或檔案所在人才服務機構溝通確認。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2014年當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11、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12、工作經歷的年限如何計算?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方法是:截止到2014年3月,報考人員參加工作的時間累計滿24個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計算)。
13、預備黨員可否報考要求中共黨員條件的職位?
可以。
1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計劃》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15、201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16、報考人員以什么方式報名?
報名工作在網上進行,考生可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www.tj.lss.gov.cn)點擊“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進行網上報名。
17、報考人員身份證號被盜用搶注如何處理?
如出現報考人員身份證號被盜用搶注的情況,報考人員可持本人身份證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唐山道18號)查驗,查證屬實后可以注冊報名。盜用他人身份證號進行注冊報名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追究其相應責任。
18、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取標準,筆試費用為90元/人,面試費用45元/人。在網絡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4年3月28日8:00至4月3日22:00,通過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支付筆試費用。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于2014年5月14日8:00至5月16日16:00,通過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支付面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報名無效或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19、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辦理時間、地點:在繳費期間內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報名大廳(和平區唐山道18號)現場辦理。
20、是否所有崗位都要進行專業考試?
不是。只有《招聘計劃》公布的需要進行專業考試的崗位,才進行專業考試。
21、什么情況下可以遞補?
招聘單位按照招聘崗位規定的條件,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復審的,或復審通過后聲明放棄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資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照管理權限分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從該崗位報考者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照管理權限分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依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嚴格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
22、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2010年修訂)的規定進行。特定單位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
23、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應當在市和區縣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機構應為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
24、體檢工作都有哪些規定?
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體檢機構加蓋公章。招聘單位或報考者對初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初檢結論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按照有關規定,不進行復檢的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初檢、復檢、鑒定不得在同一體檢機構進行,且承擔復檢或鑒定任務的體檢機構必須屬于市和區縣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范圍。
25、如何進行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應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同時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26、報考人員違紀違規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聘的有關要求,服從市和區縣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終身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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