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區醫院評審工作辦公室依據《二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12年版)》的要求,對岳普湖縣人民醫院進行了等級評審。
喀什地區醫院評審工作辦公室根據專家組評審結論,岳普湖縣人民醫院評審結果符合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的《二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12年版)》的甲等要求,評審結論為二級甲等。
現對岳普湖縣人民醫院評審結論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對于公示內容,存有異議者請提交書面材料。
公示時間: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24日
聯系電話(傳真):0998-2823808
喀什地區衛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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