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公務員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規定?
答:你好!
根據《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有關規定,經商省業務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士兵”)予以加分。
(1)給予加分的退役士兵范圍
符合《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規定加分條件的2011年-2013年退役士兵。
(2)加分的條件和分值
退役士兵中,凡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加20分;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由軍批準一等功的加15分;榮獲由旅、師批準二等功的加10分;榮獲由團、旅批準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翌年畢業的全日制高等學校的學生)入伍的,本科畢業生加10分,??飘厴I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3)受理加分的程序
各市委組織部負責受理本市退役士兵報考全省黨群系統(含省級機關)職位人員的加分申請;各市公務員局負責受理本市退役士兵報考全省行政系統(含省級機關、省垂直管理系統)職位人員的加分申請。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統一受理本區退役士兵的加分申請。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請。
(4)退役士兵申請加分須提供的材料
退役士兵須持本人入伍登記表、退伍證、自主就業士兵登記表(均為原件,復印件留存;下同)等有關材料申請加分。區別不同項目的加分,申請加分還須攜帶以下材料:
獲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獎者,須提供獎勵等級表復印件和加蓋發布機關政治部門公章的獎勵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翌年畢業的全日制高等學校的學生)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超期服役人員須提交士官登記表。
(5)加分認定
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加分項目規定的條件和退役士兵申請加分的材料,進行核實確認后,將擬加分人員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畢業院校、服役部隊番號、加分項目、加分依據等信息,列表匯總報送省考錄辦。省考錄辦統一對擬加分人員情況上網進行公示。公示后無異議的實施加分。
加分包括獲得榮譽、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類。各類別之間加分可累計。在獲得榮譽類別中,對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級加分給予加分。個人各類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