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大學生素質教育,提高大學生文化藝術修養,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優化育人環境,活躍校園文化生活,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繼續招收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藝術類(音樂舞蹈類)考生。
一、招生地區及招生計劃
面向陜西省、江蘇省、山東省、山西省、湖南省、甘肅省、河南、湖北等八省份擬招生藝術類考生30名(文理兼收)。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計劃匯編公布結果為準。
二、報名條件
1.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以藝術類(藝文或藝理)考生身份參加2013年高考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思想素質好、成績優良,在器樂、舞蹈方面有突出特長者;
2. 參加生源所在地省份的音樂類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者。
三、招生類別
招生省份 | 招生類別 | 報考要求 |
陜西省 | 器樂類:長笛、單簧管、大管、中音薩克斯、二胡、琵琶、竹笛、雙簧管、小號、長號、圓號、次中音號、上低音薩克斯、打擊樂(含西洋、民族打擊樂)、低音提琴、古箏。 | 音樂類聯考A2專業組成績合格。 |
山東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蘇省、甘肅省 | 器樂類: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長號、圓號、次中音號、中音薩克斯、上低音薩克斯、打擊樂(含西洋、民族打擊樂)、低音提琴、古箏、二胡、琵琶、竹笛;鍵盤類:限招鋼琴。 | 校考成績合格。 |
河南省、湖北省 | 舞 蹈。 | 舞蹈類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 |
四、錄取
1.錄取原則:
生源所在地非陜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檔條件,音樂類考生學校按其??汲煽儞駜炰浫。璧割惪忌鷮W校按其舞蹈類統考成績擇優錄?。簧此诘貫殛兾魇〉目忌?,省聯考音樂類A2組合格,學校按其專業課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2.錄取期間,學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合格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錄取專業為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五、其他事項
1.學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2.除鋼琴、定音鼓外,考生進校后需自備樂器;
3. 以上原則若有調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門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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