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如何確定所學專業是否與招考專業相近、相似?
答:你好,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的,或報考者對專業審核有異議的,可向招錄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說明,并提供所學專業主干課程以及所在院校相關證明材料,由招錄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認定是否為相近、相似專業。
所學專業在招生和培養時有專業方向、但未在畢業證書上體現的,請先嚴格按照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填寫,并在網絡報名系統的考生信息表備注欄中說明情況,再將相關材料提交給招錄單位審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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