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四項人員里面的這一條(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能不能通融一下啊,因為服務滿又合格的四項人員的教師類基本上都轉正。
回復:對于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選聘合同存續期間不能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故這四類人員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服務地主管部門開具的服務期滿的證明,如已結束服務但繼續聘用或者現有正式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要出具現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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