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職改辦【2013】5號
各縣市區人社局(職改辦)、市直及中央、省駐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職改辦《關于調整全省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08]2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3年度水平能力測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測試的范圍、對象
凡擬申報參加各系列(專業)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衛生、會計等全國、省統一組織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除外),包括初定職稱人員,工作調動崗位(調整)后需要轉評職稱的人員,水平能力測試成績已過期的等均應參加相應級別的水平能力測試。
工程技術、中學教師等專業高級水平能力測試工作按省職改辦統一安排進行。
衛生技術護理專業副高級水平能力測試工作,按鄂職改辦函【2013】42號文件精神,2013年度仍由湖北省衛生技術(十堰)高評辦組織。
中小學教師中、初級水平能力測試工作另行安排。
高校(中專、中職學校,下同)教師系列仍采取“說課評教”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文化藝術行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水平能力測試工作按照《關于組織開展全市藝術類專業工作人員業務水平考核的通知》(十人社發[2010]45號)要求開展。
2013年度全市中、初級水平能力測試共分五個系列,34個專業名(見附件),凡我市水平能力測試中未列入的專業(如:播音等),可報名參加省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職改辦)組織的水平能力測試。
二、測試的內容和方法
水平能力測試的內容主要包括:從事專業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應具備的專業基礎理論;本專業在國內外的前沿發展情況;從事專業工作的實際能力和水平。考生報名時,應根據本人現所從事的專業及擬申報評審的專業,選擇相應的級別及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中、初級水平能力測試為筆試。
高校 “說課評教”方案。由各校結合單位實際擬定,報市職改辦審核后,自行安排測試并把測試結果報市職改辦。
高級水平能力測試時間,請在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專題專欄”---職稱評定欄目中查詢,由考生按照省各專業高評辦的要求申報考試。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2013年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水平能力測試(筆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打印準考證。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或十堰人事考試網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十堰城區報考人員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到市人社局一樓人才市場大廳交費,然后將報名表送交市人社局六樓人事考試院考評一科(610室)進行報名確認??h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后,將報名表及考務費交由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由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統一到十堰人事考試院考評一科進行報名確認。咨詢電話:8650722。
報考專業一經審核確認將不予更改。
四、時間安排和考試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4日—3月21日
2、繳費確認時間:3月21日— 3月22日
3、準考證下載時間:4月22日—4月26日
4、考試時間:4月27日9:00—11:00
5、考試地點:十堰城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測試(筆試)收費標準
測試費用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費[2001]32號)和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收費標準調整后具體分解使用標準的通知》(鄂財綜發[2003]12號)的規定收費,中級50元/人,初級20元/人。
六、測試結果和成績效用
2013年度中、初級水平能力測試合格率分別控制在80%以內,測試結果經市職改辦公示審批后,核發合格證書,合格成績從測試當年起計算有效期為三年。高校教師系列“說課評教”測試成績在測試當年使用有效。
水平能力測試是申報相應級別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凡測試專業與實際崗位、與參加評審時申報的專業不一致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測試成績不再有效期的(2010年以前的水平測試合格證書不再有效),不能參加相應級別的職稱評審。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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