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綜合素質能力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遴選到縣人民法院工作。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一)本次遴選工作在中共榕江縣委組織部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二)成立遴選領導工作小組,遴選具體工作由遴選領導工作小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遴選職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遴選工資人事工作員、文秘工作員等5名公務員(具體見職位一覽表)。
四、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全縣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的在職在編的國家正式工作人員。
(二)遴選條件
1.政治堅定,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熱愛工作,具有較強的綜合工作素質能力;公道正派,組織紀律性和集體榮譽感強;吃苦耐勞;上進心強,無不良記錄;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遴選職位(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2年及以上工齡(2012年3月以前參加工作);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見習期除外);
6.身體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近兩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基本稱職、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司法機關偵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需要按照公務員法規定進行回避的和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不得參加遴選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遴選方案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公開發布和在縣法院公示欄進行張貼公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10日至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榕江縣人民法院政工科(新一中旁法院新大樓四樓)。
3.報名時須本人親自到場提交和填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黨員證明材料。
(2)近兩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提交《榕江縣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先在網上下載填寫,《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責任自負)。
以上復印件沒能提供原件的,需所在單位或檔案保存單位簽字并加蓋公章。
4.資格審查
由縣法院政工科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如有疑問的由領導小組負責復核和答疑。遴選職位與審查合格人員的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截止報名時間,如個別遴選職位達不到1:3比例,審查合格人員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直接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如報名達不到1:3比例且無人符合直接進入面試,則取消本職位遴選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每天下午5:30由縣法院政工科統計各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公布在法院門口公示欄處。當某個職位報名人數超過30人時,再有人報名,負責報名人員要提醒報名人員該職位已經滿30人,請慎重考慮。
(三)考試
1.考試方式。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項。先進行面試,再進行筆試。
2.面試。
(1)面試由遴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官由7人組成。面試總成績100分,按60%計入總分。
(2)面試考題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命題。面試測試時間為8分鐘,主要測試遴選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工作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快速反應能力、法律基本知識運用能力以及司法服務意識。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
(1)筆試由遴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實行閉卷考試。
(2)筆試人員按照遴選崗位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限額,從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筆試人員)。
(3)筆試考題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命題,考試內容為法律知識和綜合知識,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總成績100分,按40%計入總分。
(4)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縣法院于考試前兩天通知參加遴選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法院政工科領取《準考證》。
(6)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參加面試和筆試。
(四)組織考察
1.體檢。根據面試、筆試成績綜合得分(含直接進入面試人員得分),從高到低按職位計劃遴選數按1:1比例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試對象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煽h法院根據州委組織部、州編委辦、州人社局《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黔東南組通〔2010〕109號)的要求,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工作人員登記表,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按總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
1.公示??h法院根據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調人員,并在擬調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2. 辦理調動。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報縣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榕江縣人民法院
2014年3月3日
附件:《榕江縣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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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縣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來源于榕江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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