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疆克拉瑪依地區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報名工作通知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教育局網 閱讀:3809 次 日期:2014-02-25 11:44:05
溫馨提示: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做好新疆克拉瑪依地區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報名工作通知”,方便廣大網友查閱!

獨山子區教育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規定》(新教內學辦〔2014〕1號)精神,為落實自治區教育廳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做好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辦學精神,以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堅持“陽光招生”政策,堅持向農牧民子女傾斜,按照“面向全區、機會均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二、組織機構

在自治區教育廳的領導下,自治區內地新疆學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內學辦)負責內高班招生錄取工作。各地、州、市教育局負責做好招生的前期準備、宣傳動員、組織報名、考試、體檢、建檔(含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政審、公示、錄取通知書發放以及新生及家長培訓、組織新生赴集中點報到等工作,協助處理其它問題和日常聯絡等工作。

三、公示

為切實體現“陽光招生”,內高班招生考試工作全過程實行公示制度,每個環節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須在各地、州、市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和考生所在學校進行。各地、州、市教育部門要向自治區內學辦報送公示方式及各公示地點名稱,自治區內學辦將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新疆班”網站、“新疆內學辦”微博公布全疆各公示地點,方便考生查詢,以便社會監督。各地、州、市教育局須在公示期間派人督查公示進行情況,并留存各公示點的現場照片資料(體檢名單、建檔名單和錄取結果三個環節公示時,須同時公示學生電子相片)。

各公示環節如下:

(一)考試成績公示。

(二)體檢名單公示。

(三)體檢結果公示。

(四)建檔名單公示。

(五)錄取結果公示。

(六)貧困等級公示。

四、報名

我市內高班報名時間為2月24日至3月28日,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經所在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均可在戶口所在地學?;蚪逃謭竺?。

(一)報名資格

1、在校表現良好,思想品德合格。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遵紀守法。

2、應屆初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17歲(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考生有初中階段完整的學籍。

4、身體健康。

5、未受過任何處分。

6、考生直系親屬符合政審要求。

(二)戶籍條件

1、考生本人在疆內有當地常住戶口(2010年1月1日前遷入當地的)。

2、父母在疆內有當地常住戶口(2010年1月1日前遷入當地的)。

3、父母、子女戶口地區、性質相互不一致時,子女的戶口以2010年1月1日前的父親或母親的戶口地區、性質為準。

4、父母離異或父母雙亡家庭的子女,戶口以法定監護人的戶口(2010年1月1日前遷入當地)為準。

5、因父母在疆內移居造成考生本人及父母戶口遷入時間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經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審核確屬疆內移居者,可在現戶口所在地報考內高班。

(三)兵團考生報名

兵團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兵團教育行政部門報名。

(四)借考報名

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忌缬刑厥馇闆r需在異地借考,須經戶口所在地和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自治區內學辦審核備案。

(五)內初班畢業生報名

內初班畢業的學生,參加內高班升學考試的報名工作由辦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

五、交費

根據《關于對新價非字[1998]32號文件的補充通知》(新計價非[2001]1087號)和《關于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考試評卷收費標準的復函》(新發改價費[2005]39號文件規定,報考內高班的學生須繳納考試費用47元,其中每生7元閱卷費交自治區內學辦(各地、州、市向自治區交卷時同時交納),另其中每生7元(命題、制卷、巡視和督考等費用)交自治區教育科學研究院。

六、考試

報考內高班的學生必須參加全疆201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初中學考)。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合卷)、政治歷史(合卷)、英語(民語言類及雙語班學生考漢語)。政治歷史合卷中調整加入民族團結教育內容(含地方史),分值不少于30分。每科滿分為150分,總分750分。

考試時間安排在2014年6月20日—22日。

報考內高班的學生,由各地、州、市統一“單獨編排考場”??键c、考場設置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安排??紖^設在地、州、市所在城市,每個地、州、市只設一個考區,從保障考生路途安全等角度考慮,部分地區可設分考區(和田地區2個、喀什地區5個、克州4個、阿克蘇地區2個、巴州2個、伊犁州3個、阿勒泰地區2個、塔城地區2個、昌吉州2個、哈密地區2個),分考區下設若干個考點,按照考生就近考試的原則,各地區自行確定分考區并報自治區內學辦備案。

考場分別按民語言類(分語種)、漢語言類、雙語班(分語種)單獨設置,考生參加相應類別考試。內初班畢業生須參加2014年自治區內高班統一考試(屬全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組織工作由辦班城市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負責,與本地考生統一編排考場,均參加漢語言類考試。

七、網上閱卷

內高班招生考試實行統一閱卷,各類別考生試卷均實行網上閱卷。閱卷工作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組織。

八、體檢、建檔

考試成績公示后,自治區根據分地區招生計劃按比例確定各地體檢最低控制分數線,各地、州、市按下達計劃的比例確定體檢、建檔名單(百萬人口以上的地、州、市按下達計劃的1:2.1的比例體檢和建檔,百萬人口以下的地、州、市按下達計劃的1:2.7的比例體檢和建檔,農牧民子女的建檔比例不得低于77%),由地、州、市教育局根據公示名單安排考生體檢,同時建立《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檔案》,并按要求公示后將體檢合格考生名單及檔案(含電子檔案)在規定時間報送自治區內學辦,需同時報送體檢不合格考生名單及原因說明。

內初班畢業生通過考試選拔一部分要升入內高班就讀,其余學生要在區內高中班和內職班就讀,因此要求內初班畢業生全部參加體檢和建檔(不占生源地體檢、建檔比例),非內初班考生若體檢、建檔人數不足,嚴格執行各類別建檔比例,不得相互之間調劑。

檔案內必須具備《內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戶籍審核及政審表》(公安部門須在本表背面打印該考生本人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詳細信息,若考生法定監護人不是其父母時,考生須提供父母身份證及戶口首頁、內頁復印件,并均由當地派出所審核確認后加蓋戶口專用章)、《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體格檢查表》(考生化驗單必須機打)、《考生承諾書》、《家長承諾書》、《內高班、區內高中班學生成長記錄表》(須完成考生及學校填寫內容)、《內高班、區內高中班學生貧困等級認定表》(此表在第一批新生報到時由各地、州、市教育局按錄取學校分類統一交自治區內學辦)、團員證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入團志愿書、體育合格證、初中學考體育測試成績、《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獲獎證書復印件(縣及縣以上)及《考生基本信息確認單》(考生本人必須簽字、考生所在學校班主任和校長也必須簽字確認)等。另外,雙語班考生要參加校本英語考試,各地在建檔時須將成績單裝入本人檔案(未開設校本英語課程或沒有考試成績的,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出具證明)。上述表格必須用漢文填寫。

(一)由班主任指導考生填寫《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檔案》袋上的相關內容,由考生所在學校對檔案的各項內容逐一進行審查。

(二)《內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戶籍審核及政審表》由考生所在學校組織學生如實填寫,學校班主任、德育辦、黨支部負責填寫考生思想政治鑒定并署名蓋章,縣(市)教育部門負責對鑒定內容進行審查確定。縣(市)公安機關負責對考生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戶籍情況進行核實,并對考生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進行政審??忌捌渲毕涤H屬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政審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言行者。

2、考生參與宗教活動和直系親屬參與“三非”(非法宗教、非法宣傳品、非法網絡傳教)活動者。

3、觸犯法律,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者。

5、直系親屬有重大政治問題者。

(三)《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體格檢查表》的填寫和簽名必須準確、清晰,并經體檢醫院審核蓋章,方為有效??忌纳眢w健康狀況檢查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區內初中班招生體檢標準》(試行)。體檢工作要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地、州、市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教育局配合,衛生局組織實施。體檢要求在地、州、市級指定綜合性醫院和設分考區的縣(市)綜合性醫院進行,各地、州、市衛生部門要組織地、州、市綜合性醫院專家到各縣(市)綜合性醫院組織參與體檢工作。體檢工作必須按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收費,體檢費由考生自付。體檢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熟練掌握《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區內初中班招生體檢標準》(試行),嚴格遵循《內高班、內初班招生考試(測試)體檢醫師及工作人員守則》,嚴格遵守體檢紀律確保體檢質量。各地在規定時間內(見《2014年內高班考試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將合格考生體檢表報送自治區內學辦,自治區將組織體檢審核專家組對各地報送考生體檢情況進行全面復核。

各地報送自治區內學辦的體檢表,經自治區專家組審核如有不同意見,內學辦通過當地教育部門通知考生本人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單項復檢。當地專家組認定復檢不合格者,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將體檢結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并負責解釋;認定復檢合格者,由當地專家組在原體檢單上寫明復檢結論,并將考生體檢表隨檔案送自治區,并派專家與自治區專家組共同終審。終審結論由當地專家負責向考生本人解釋。

(四)考生和家長必須認真閱讀《家長承諾書》、《考生承諾書》并親自簽名,明確責任和義務。

(五)報考內高班的考生必須參加地、州、市組織的初中學考體育測試(內初班畢業生在辦班城市統一參加),并達到規定的及格標準,初中學考體育測試未達標的考生不予錄取。各地、州、市在檔案袋的指定位置填寫考生體育成績并加蓋公章。

(六)《內高班、區內高中班學生貧困等級認定表》建檔時由考生家長所在單位政工部門或鄉(街辦)、村(居委會)有關人員負責據實填寫并蓋章,由學校、縣教育局、民政局審查并蓋章。在內高班錄取公示期間,此表由地、州、市教育局根據《內地新疆高中班貧困學生認定標準及評審實施細則(修訂)》確認學生的貧困等級并署名蓋章,并進行5天公示。第一批新生在集中報到時,由地、州、市教育局派專人將此表按錄取學校分類后交自治區內學辦。

(七)報考內高班考生中有獲得自治區“雙語”口語大賽加分獎勵的考生,需提供獲獎證書原件,經核實匯總后,將名單以地、州、市為單位,在閱卷前單獨報送自治區內學辦。報考內高班考生中有體育、音樂、舞蹈等特長的考生(有地區級以上證書),各地可隨檔案報送有關材料,以供錄取時參考。

(八)內初班學校在畢業生離校前,須填寫《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檔案》中的有關內容,并將《內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戶籍審核及政審表》(須完成考生及學校填寫內容)、《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區內高中班學生成長記錄表》(須完成考生及學校填寫內容)、體育合格證、初中學考體育測試成績單、入團志愿書(原件)、團員證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獲獎證書復印件(縣及縣以上)、初中階段檔案(密封)、《考生基本信息確認單》(考生本人必須簽字、考生所在學校班主任和校長也必須簽字確認)等一并裝入《2014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檔案》袋中交生源地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內初班畢業生均在生源地統一參加內高班招生體檢、戶籍審核及政審、建檔工作。在檔案袋“是否內初班畢業生”欄內填寫“是”,并在“內初班準考證號”欄內填寫考生小學升內初班考號。檔案材料與本地考生檔案材料一并單獨報送內學辦。

九、錄取

堅持“陽光招生”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治區內學辦根據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在教育部的指導下,在自治區教育廳的領導下,組織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德、智、體全面考核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自治區內學辦對考生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核,最終確定錄取名單并公示,簽發錄取通知書。各地在對學生貧困等級確認公示基礎上,對其中的貧困生和非貧困生收取部分學習、生活費用,新生培訓時將費用統一交自治區內學辦。

十、錄取原則和有關政策

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民族人口比例、考生類別和考生戶口性質,實行以地、州、市為單位擇優錄取與全區統招相結合的錄取辦法(烏魯木齊、石河子、克拉瑪依三市漢族考生錄取名額單獨下達)。先完成各地招生計劃,再執行統招。招生工作按擇優錄取原則主要招收農牧民子女。

(一)內初班畢業生統一在辦班城市參加內高班考試,不單獨下達招生計劃,不實行單獨錄取,全部回生源地參加錄取。內初班畢業生全部在生源地參加體檢、戶籍審核及政審、建檔。

(二)少數民族考生按民考漢(僅限于維、哈、蒙、柯、錫伯、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達斡爾、藏、俄羅斯考生)、雙語班、民考民三個類別參加錄取,執行分地區計劃時,錄取比例分別按43%、37%、20%的比例執行。同民族民考民類別考生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本地區本民族雙語班和民考漢考生錄取分數線。同民族民考民、雙語班類別考生建檔、錄取分數線低于民考漢類考生分數線時,不分類別只分城鄉,按分數高低進行建檔、錄取。

漢族考生及考生類別不在民考漢范圍內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小學、初中階段用少數民族語言學習或在雙語班學習的(以下統稱“漢考民”),可按本民族錄取分數線錄取,也可參照所學語種的民族成分,按生源地區相應類別和同一戶口性質的分數線予以錄取。

(三)對南疆的和田、喀什、克州三地州的漢族考生給予照顧,執行分地區招生計劃時,三地州的漢族考生不分城鄉,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

(四)招生工作繼續實行分地區計劃與全區統招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統招比例不低于55%。

(五)在全疆統一招生中,對人口較少民族或少數民族自治縣自治民族給予適當照顧。對少數民族自治州的自治民族的錄取比例不低于本州分地區少數民族計劃的15%。

(六)招生錄取實行限定總分、單科最低分數線的辦法,錄取原則堅持在總分、單科最低控制線之上,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民考漢考生的總分最低分數線控制在410分,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最低分數線控制在:數學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2分,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50分;雙語班、民語言類考生的總分最低分數線分別控制在420分、450分,漢語和數學單科成績最低分數線控制在:漢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78分,數學單科成績不得低于52分;漢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屬于“民考漢”系列的十一個少數民族)考生的總分最低分數線控制在560分,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最低分數線控制在:數學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7分,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55分。考生各科成績中任何一門學科成績都不得為零分數。

(七)根據《關于印發〈2008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08]7號)文件精神,內高班考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須達到B級以上(含B級),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在B級以下的學生不予錄取。

(八)對在初中階段受到地區以上單位表彰的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干部和三好學生,榮獲地區級以上各種榮譽稱號的考生,參加地區級以上各學科、藝術和體育競賽獲單項前三名的考生或集體第一名的主力隊員,歸僑、華僑子女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烈士、英模子女給予照顧錄取,但必須有地州紀委出具的證明和自治區級相關部門的證明。

(九)凡被錄取的內高班學生,一律注射乙肝疫苗(自費)、結核病疫苗,報到時須將注射卡交學校。

十一、加分

(一)參加自治區“雙語”口語大賽小學組、中學組復賽并獲得前三名的選手在報考內高班時,可以獲得5分的加分獎勵。

(二)參加自治區“雙語”口語大賽小學組、中學組分區決賽并獲得前三名的選手在報考內高班時,可以獲得10分的加分獎勵。

(三)參加自治區“雙語”口語大賽小學組、中學組全疆總決賽并獲獎的選手在報考內高班時,可以獲得15分的加分獎勵。

以上加分政策不實行累積加分。

(四)對積極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農牧民家庭子女在報考內高班時,可獲得5分的加分獎勵。

十二、紀律

在內高班招生的報名、考試、閱卷、體檢、戶籍審核及政審、建檔、錄取和貧困生等級認定等各個環節上都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對所有工作人員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在考生的戶籍審核及政審工作中,班主任、德育處負責人、學校黨支部書記、地(州)、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具體相關部門的主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如有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的,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取消該考生錄取、入學資格。

(二)在體檢中如有錯檢、漏檢,要追究主檢醫師的責任;如有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并取消該考生錄取、入學資格。

(三)嚴格執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等部委下發的《關于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規定》(民委政字[1990]217號)和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今年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中民族成份確定工作的通知》(新民宗發[2003]103號),嚴禁擅自更改民族成份。在錄取和入學后,凡查出違反有關規定,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資格回生源地就讀,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考生、家長或有關責任人若在以上環節中弄虛作假或不負責任造成考生入學后被退回生源地就讀等情況,第二年將相應減少該地州計劃,并將考生、家長或有關責任人通報全疆。由此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損失,由考生、家長及有關責任人承擔。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取或入學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依據《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處理。

1、以虛報或偽造、涂改有關信息、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

2、在考試中有夾帶、傳遞、抄襲、換卷、代考等舞弊行為的。

3、擾亂報名點、考場、閱卷點及錄取場所秩序,使其工作不能正常開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妨礙招生工作人員,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

4、有其他舞弊行為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由違紀行為發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及公安、衛生、民宗等部門撤銷其內高班招生工作資格或給予行政處分。

l、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和貧困等級證件、證明、檔案材料(包括有關政策要求的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2、在招生工作中指使、縱容、協助、伙同他人舞弊的。

3、應回避招生工作卻隱瞞不報,并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

4、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不合格考生錄取的。

5、在招生工作中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損失的。

6、在體檢工作中因弄虛作假、責任心不強致使在入校復檢工作中發現問題的。

7、有其他破壞招生工作行為的。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司法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1、盜竊或泄露試題、參考答案、評分標準的。

2、擾亂考場、閱卷點及錄取場所秩序,威脅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

3、在招生或考試中涂改考生檔案信息、答卷、考試成績及其他有關材料、信息的。

4、以招生為名行賄受賄、敲詐勒索的。

5、有其他徇私舞弊和違法行為的。

十三、本《規定》由自治區內地新疆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四、請各學校于3月28日以前,將《2013年內高班考生報名登記表》和《戶籍審核及政審表》、加分證明材料復印件統一交克拉瑪依市教育局普教科。

聯系人:阿合買提江·穆罕默德、阿比丹、穆尼拉

聯系電話:6891590 6881314 6895590

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5日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為準!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

  • 報班類型
  • 姓名
  • 手機號
  • 驗證碼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站聲明 | 網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新媒體/短視頻平臺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云南網警備案專用圖標
聯系電話:0871-65099533/13759567129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1093837350(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
云南網警報警專用圖標
未满十八18勿进黄网站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