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前取得的合格證書遺失不能補辦。
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后才能辦理證書的補發手續。
一、補發證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打印件,手寫簽名)、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聯系電話。
2、由檔案保管單位或者工作單位出具遺失證明(必須加蓋單位公章的打印件)。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報紙上要注明考生的考試名稱,考試科目,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號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號代替),檔案號和印制序號)。
二、辦理流程:
1、考生在原證書領取地點查詢原證書的證書編號。
2、登報遺失。
3、攜帶補發證書所需提供的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
4、市人事考試中心整理統一上報廣西人事考試院核對存檔蓋章。
5、補發證書辦好后,由市人事考試中心通知考生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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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遺失補辦申請(模板).doc》來源于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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