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工作內容 | 時間節點 | 上報系統平臺 | 要求及說明 |
1 | 開通網上轉免考系統 | 上半年2月1日 | 福建省教育考試網站 | 1、用非學歷證書申請免考相關課程的,實行網上免考。(免考課程詳見系統) |
下半年8月1日 | 2、考生在省內跨市、縣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在取得轉入地準考證號半年后,可申請網上轉考。 | |||
2 | 轉出外省上報 | 3月1日—3月5日 | 畢業審核系統 | 各地市自考辦寄送“轉出處省名單”,具體要求詳見“福建省高等教育自考考試轉考實施細則” |
6月1日—6月5日 | “轉出外省” | |||
9月1日—9月5日 | ||||
12月1日—12月5日 | ||||
3 | 免考上報 | 上半年3月15日—3月31日 | 畢業審核系統 | 各地市自考辦、主考院校報送免考材料(含免考申請單、證書復印件和成績檔案復印件),并在系統中錄入免考數據。 |
下半年9月15日—9月30日 | “免考處理” | |||
4 | 實踐成績上報 | 上半年4月10日—4月25日 | 實踐考核管理系統 | 各主考院校將本次實踐考核成績錄入系統,校驗無誤后用QQ或郵箱上報,并打印“實踐成績登分表”加蓋公章后寄送省教育考試院。 |
下半年10月10日—10月25日 | ||||
5 | 過程性考核成績上報 | 考后一周內 | 實踐考核管理系統 | 各銜接專業主考院校將本次過程性考核成績錄入系統,校驗無誤后用QQ或郵箱上報,并打印“過程性考核成績登分表”加蓋公章后寄送省教育考試院。 |
6 | 溝通課程和銜接課程成績上報 | 上半年5月1日—5月10日 | 實踐考核管理系統 | 各銜接專業主考院校將本次過程性考核成績錄入系統,校驗無誤后用QQ或郵箱上報,并打印“溝通課程和銜接課程成績登分表”加蓋公章后寄送省教育考試院。 |
下半年11月1日—11月10日 | ||||
7 | 省外轉入上報 | 上半年5月10日前 | 畢業審核系統 | 各地市自考辦寄送“外省轉入對照表”,具體要求詳見“福建省高等教育自考考試轉考實施細則” |
下半年11月10日前 | “外省轉入” | |||
8 | 畢業生受理 | 上半年5月15日—5月22日(不含雙休日) | 畢業審核系統 | 當地自考辦、主考院校自考辦應在規定時間內受理考生畢業申請,并審核考生申請材料是否完整。本科專業要求查驗??圃瓕W歷證書原件,并由經辦人在復印件上簽章。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第一時間告知并退還考生。 |
下半年11月15日—11月22日(不含雙休日) | “畢業審核” | |||
9 | 畢業初審 | 上半年5月20日—5月25日 | 畢業審核系統 | 1.審核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必考課程是否合格、完整。 |
下半年11月20日—11月25日 | “畢業審核” | 2.審核選考課程的門數及學分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是否一致。 | ||
3.審核頂替英語課程的學分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是否一致。 | ||||
4.審核合格課程電子檔案是否完整及筆跡是否一致。 | ||||
10 | 關閉網上轉免考系統 | 上半年5月25日 | 福建省教育考試網站 | |
下半年11月25日 | ||||
10 | 上報畢業材料 | 上半年5月25日—5月30日 | 各地市自考辦或主考院校自考辦將初審通過的畢業材料上報到省教育考試院。畢業材料包括:《畢業生簡表》、《畢業生統計簡表》和《畢業生姓名更正情況登記表》;本科專業畢業生原??茖W歷證明材料(按《畢業生簡表》的名單順序排序)。 | |
下半年11月25日—11月30日 | ||||
11 | 畢業復審 | 上半年6月1日—6月10日 | 畢業審核系統 | 各主考院校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核及畢業證書發放實施細則》的要求,在“畢業審核”系統中復審其所屬畢業生。復審后,通過系統自動生成打印《畢業審核情況表》并加蓋公章,按規定時間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
下半年12月1日—12月10日 | “畢業審核” | |||
12 | 畢業終審 | 上半年6月15日—6月25日 | 畢業審核系統 | 畢業終審工作我院將商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主考院校選派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參與,嚴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核及畢業證書發放實施細則》的要求執行。終審后,省教育考試院將統一打印《畢業證書》和《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 |
下半年12月15日—12月25日 | “畢業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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