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高新區、雪野旅游區、經濟開發區財政局,市直各部門,各有關企業、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水平,加強會計人員管理,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山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魯財會〔2013〕26號)、《關于啟用新版會計證書的通知》(魯財會〔2013〕35號)有關要求,2013年12月份我市已正式啟用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新版證書)。定于從通知發布之日起開展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舊證換新證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版證書使用范圍
新版證書在全?。ú缓鄭u市)范圍內使用。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直接頒發新版證書,已持證或外省調入會計人員需換領新版證書。全省已持證人員換領新證工作應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會計人員換證時應按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學習(換證時需完成2012年度、2013年度繼續教育學習,以前年度未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在以后年度進行補學)和個人信息采集工作,換證期間舊版證書仍然有效。
二、頒發及換領方法
(一)頒發新版證書方法。
對通過考試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會計管理機構應對填報信息進行認真審核,并驗證考試期間采集的身份證、指靜脈和抓拍圖像資料。證書“封二”照片采用考試時現場采集的照片信息。
(二)換領證書方法。
1、已持證會計人員換領新版證書,應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填寫并打印《山東省會計人員定期換證登記表》,由本人攜帶舊版證書、身份證原件、《山東省會計人員定期換證登記表》(一式兩份)及發生變化信息的相關證明材料到證書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審核換領新版證書。新版證書照片信息需當場采集(會計人員也可自帶近期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免冠一寸電子版彩照)并打印到證書上,同時采集持證人的指靜脈信息。
2、外省及青島市調入我市的會計人員,應在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持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外省調出登記表,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屬于企業的)復印件,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索引頁、本人頁的復印件或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換領我省新版證書。新版證書照片信息當場采集并打印到證書上,同時采集本人的指靜脈信息。省內(青島除外)調轉人員,不需辦理調出,持會計證、身份證、《山東省會計人員定期換證登記表》(一式兩份)及上述工作或戶籍證明到調入地財政部門辦理調入及換證。
3、因證書遺失或損毀需重新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持證人員,應當在當地報刊上(暫定《萊蕪日報》)履行遺失公告程序,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填寫并打印《山東省會計從業證書補辦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向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新版證書。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核實無誤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予以頒發新版證書。新版證書照片信息當場采集并打印到證書上,同時采集本人的指靜脈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換證工作,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會計人員準確了解啟用新版證書工作的相關政策,按時換領新版證書。
(二)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安排業務能力強、有高度責任感的人員負責頒發新版證書工作,嚴禁附加其他換發條件,確保換證工作順利開展。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以此為契機,認真采集并核實本區域內會計人員信息,完善信息庫,為加強會計管理打下堅實基礎。
(四)各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新版證書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新版證書頒發、定期換證、補發、調轉、庫存等臺賬,并于每季度終了3日內報送新版證書使用情況。頒發新版證書時要收回舊版證書。各級財政部門要對庫存的舊版證書進行登記、造冊、封存,并上繳市財政局會計處,由市局統一上繳省財政廳。
(五)各部門、各大企業要積極組織本部門、單位會計人員完成換證工作。對會計人員數量較多的部門、單位批量受理換證工作,集中收取舊版證書、采集個人照片及指靜脈信息,集中發放新版證書。市級管理的會計人員換證到市行政服務大廳財政窗口辦理,各區管理的會計人員換證到各區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市級聯系電話:8891219、6222290;萊城區聯系電話:6172115;鋼城區聯系電話:6880964;高新區聯系電話:8867302。
萊蕪市財政局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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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會計人員定期換證登記表.doc》來源于萊蕪市財政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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