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開展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數量
本次全縣遴選機關行政崗位9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12個,專技崗位11個;工勤崗位5個。詳細崗位見《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行政(參照管理)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事業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和《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勤人員職位表》(附件3)。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縣直行政(參照管理)單位遴選范圍:本縣轄區內鄉鎮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縣直事業單位遴選范圍:本縣轄區內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正式干部。
3、縣直單位工勤人員遴選范圍:本縣轄區內鄉鎮在編在崗工勤人員。
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工勤人員可放寬到中?;蚋咧幸陨希?/P>
3、年齡在18至45周歲(1969年2月28日至1996年2月28日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在鄉鎮工作的經歷;
5、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以上(試用期除外);
6、身體健康;
7、符合擬遴選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方式和程序
遴選工作采取綜合能力測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編制遴選崗位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調動審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統一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登錄《中國·務川》門戶網站、務川自治縣遠教網及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填寫《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后,報縣公選辦(設在縣委組織部)審核。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教育、衛生、計生系統人員,須經相關主管部門同意);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4)所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資格證等相關材料)。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4)。
4、資格審查
由縣公選辦牽頭,紀檢監察、組織、編辦、人事等部門參與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工勤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遴選職位的比例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公務員(含參公)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遴選職位的比例達到2:1及以上方可開考。凡達不到比例的,取消或調減遴選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報考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獲得加分。同時具備以下幾種加分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累計加分,但總分不超過5分。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1)自2006年以來,凡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次者,每獲得一次優秀等次加1分,以此類推進行累計。
(2)自2006年以來,獲得表彰獎勵的,可加分,其中:獲縣委、縣政府表彰,或市級主管部門表彰的,每次加0.5分;獲市委、市政府或省級主管部門表彰的,每次加1分;獲省委、省政府表彰,或國家主管部委表彰的,每次加1.5分;獲國家級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同一事項獲多次表彰的,按高等次表彰計算加分,不再累計加分。
2、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縣公選辦統一組織實施。符合加分的報考者須在報名時同時填寫《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5),并提供能證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復印件提供單位的印章)。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加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對符合加分條件的,由縣公選辦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為2014年2月下旬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考試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縣公選辦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有關網站公示筆試成績。
(四)面試
面試人選從參加筆試的報考者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按比例確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工勤人員按3:1確定,公務員(含參公)崗位按2:1確定。同一遴選崗位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
面試由縣公選辦統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基本素質及適應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能力。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原則上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工勤人員(駕駛崗位)的面試,主要測試基本技能,具體測試方式另行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2日內確定考察人選并及時公示。
(五)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加上加分為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之和為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報考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人員,對進入面試環節的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錄用人民警察的相關標準執行。
(七)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考察人數與遴選計劃數2: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疾旌细袢藬瞪儆阱噙x計劃的,調減或取消崗位計劃數,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考察工作由縣公選辦統籌,各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在面試結束后3日內完成。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9、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10、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1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3、在國家法定考試及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4、自2006年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
15、自2006年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16、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17、不愿意接受選調單位按規定進行職稱聘任或管理崗位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
1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選調到縣直單位工作的。
(八)確定遴選人員
綜合報考者綜合成績、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崗位需求,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
(九)公示
確定擬遴選人員后,由縣公選辦分別在《中國·務川》門戶網站、務川自治縣遠教網及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遴選的問題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十)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由遴選單位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審批手續。原則上于公示期滿后1周內完成。
四、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遴選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2-5590409(務川自治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
監督電話:0852-5621141(務川自治縣紀委)
務川自治縣公開遴選辦公室
2014年2月18日
附件:
1.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行政(參照管理)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事業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3.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勤人員職位表
4.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5.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務川自治縣2014年縣直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來源于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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