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辦)黨委:
《從鄉鎮辦機關分流人員中定向考試錄用區城鄉管理執法局工作人員方案》已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4年2月15日
從鄉鎮辦機關分流人員中定向考試錄用區城鄉管理執法局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區城鄉管理執法局籌建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各鄉鎮辦機關分流人員考試錄用一批區城鄉管理執法局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錄對象
各鄉鎮辦機關分流人員。
二、招錄職位計劃
各鄉鎮辦城鄉管理執法中隊工作人員26名。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撤職以上處分的;
(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實施步驟
1、發布方案
在咸安政務網和各鄉鎮辦統一發布考試錄用方案。
2、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初查由各鄉鎮辦黨委負責組織,報考人員必須經鄉鎮辦黨委推薦,由區委組織部審核通過。報名截止時間為2月17日下午5:30。具體程序是:①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持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個人工作簡歷等材料向鄉鎮辦黨委提出報名申請。②各鄉鎮辦黨委對提出報名申請人員其報考資格進行初審。③各鄉鎮辦黨委按照申請報名人員的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從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中研究決定報名人員,對德才表現不好、群眾認可度比較低的,不予推薦。④各鄉鎮辦黨委及時將《報名人員信息匯總表》、《報名人員登記表》、報名人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4張送區委黨委組織部。⑤區委組織部對各鄉鎮辦黨委推薦的人員進行審查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未經鄉鎮辦黨委推薦報名的不予審查通過。
3、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咸安政務網和各鄉鎮辦發布。
4、面試
面試人選按照職位計劃人數1:1.5的比例,在參加筆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遇最后1名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可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選名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和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咸安政務網和各鄉鎮辦發布。
5、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錄職位計劃人數等額確定。如遇最后1名進入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并列,以學歷高者優先;如仍并列,以全日制學歷者優先;再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由區委組織部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6、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由區委組織部會同區城鄉管理執法局進行。對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7、錄用
錄用人選為考察合格人員,安排在全區各鄉鎮辦城鄉管理執法中隊工作,由區委組織部統籌安排。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編制計劃、人事代理等有關手續,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
如在體檢、考察等環節中,由于各種原因造成通過本環節人數未達到擬招錄職位計劃人數名額的,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本方案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易賢網溫馨提示:
《報名人員登記表》《報名人員信息匯總表》來源于中共咸安區委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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