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須持山師大準考證(含兼報)、省招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三證參加各項考試。
2、考生必須按指定的場次和時間應考,嚴禁自行調整考場,不得自行調整考試時間,漏考、誤考責任自負。
3、考生必須按準考證要求時間在音樂學院院內集合,由工作人員帶入考場,不按時集合者,耽誤考試責任自負。
4、聲樂方向考生可選擇指定專職人員伴奏(請備好樂譜)或清唱;聲樂通俗唱法考生自備伴奏CD盤或MP3格式U盤;其他科目考試不準帶伴奏;舞蹈考生請備好伴奏CD光盤;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5、2月12日上午9:00左右公布進入復試名單和復試安排,同時辦理復試手續。辦理復試手續時間上午9:00—12:00,地點:音樂學院院內,過時按自動棄權處理。
6、音樂學、音樂表演及作曲的聽音、樂理筆試,舞蹈學的聽記及舞蹈常識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月12日13:30集合,14:00開始考試。所有復試項目具體時間安排,以12日上午公布為準。
7、兼報考生請注意:①不論初試、復試,技能項需按專業要求分別參加考試②復試時,基礎樂科部分(樂理、聽音、視唱)實行統考,成績互認,兼報考生不論有幾個專業進入復試,該項目只需參加一次考試。
8、未盡事宜,臨時通知;不明事宜,請咨詢!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