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教育部依法行政和從嚴治招的要求,規范湖北第二師范學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是湖北省省屬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院校國標代碼:14099。
第三條 湖北第二師范學院位于湖北省武漢市,地址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二路129號(郵編:430205)。
第四條 學校招生的主要類型有:藝術類本、???,體育類本、??疲氖?、理工類本、???。本科學制四年,??茖W制三年。
第五條 學校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干部中挑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入學考核
第九條 凡報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频目忌殔⒓尤珖胀ǜ叩葘W校招生統一考試;部分??茖I招收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生源的考生須參加湖北省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條 報考美術類專業的湖北考生須參加湖北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取得《專業成績合格證》;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的山西、安徽、廣西、江西、江蘇、山東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成績合格證》。
報考音樂類本科專業的湖北、湖南、山西、安徽、廣西、江西、江蘇、山東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類專業考試,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成績合格證》。報考音樂類專科專業的湖北考生須參加湖北省音樂??坡摽?,取得《專業成績合格證》。
報考學前教育(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湖北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成績合格證》。
第十一條 報考體育類的湖北考生須參加湖北省組織的體育專業素質測試,由省統一劃定體育專業素質測試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和有關政策規定,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遵循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按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調閱考生檔案(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由高分到低分調閱第二志愿考生檔案)。
第十四條 優錄考生按投檔總分參與排序。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三好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稱號、各種競賽中獲獎、有小發明創造、有文藝或體育特長的考生。
第十五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遵循先以志愿優先,再分數優先原則??忌谝粚I志愿不能滿足則按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滿足??忌兄驹妇荒軡M足,若服從調劑,則安排其他相近專業錄取,若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忌谔顖笾驹笗r,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一律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六條 英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應試語種(我校所設相關外語課程均為英語)。本科英語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及格。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音樂類本科專業的湖北、湖南、山西、安徽、廣西、江西、江蘇、山東考生應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考試合格證,文化成績應達到所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進檔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音樂類專科考生應達到湖北省音樂??坡摽紝I合格控制分數線,文化成績應達到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進檔考生按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折算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成績×60%)×2。
美術類專業考生應達到所在省美術類專業聯考合格控制分數線,文化成績應達到所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進檔考生按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折算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2。(注:湖北考生的專業成績使用湖北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山西、安徽、廣西、江西、江蘇、山東考生的專業成績使用我校美術專業考試成績)。
學前教育(藝術類)本科考生應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考試合格證,文化成績應達到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考試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體育類本、專科考生應達到湖北省體育身體素質測試錄取控制分數線,文化成績應達到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進檔考生按體育專業投檔成績(高考成績的50%與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的75%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九條 所有專業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專業若男女比例嚴重失調,則在同等條件下適當考慮所占性別比例小的考生。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條 凡填報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代收費等費用,具體標準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對違規報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我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茖W生提供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全日制本、??茖W生提供國家和省政府助學金;對高考成績特別優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新生以及在高三年級獲得國家級、省級競賽獎或者表彰的新生頒發新生獎學金;對積極進取,勇于創新,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頒發院長獎學金、優秀大學生獎學金;我校為特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四條 學生按學校規定修完學業,成績合格者,頒發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7-87943727、87943888、87943780。
監察電話:027—87943522 13986272330(紀委)
學校招生在線網址:http://zsb.h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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