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昭陽區人民檢察院干部隊伍建設,創新公務員內部交流和選調方式,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提高機關整體效能,參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結合我區和檢察工作實際,經昭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研究并報中共昭陽區委和昭通市人民檢察院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8名檢察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昭通市各縣(區)在職在編的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公、檢、法機關人員和其他黨政部門的公務員。
二、選調崗位
檢察業務崗位5名,司法警察崗位1名,網絡管理崗位1名,文秘信息宣傳崗位1名,共計8名。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堅定,業務精通,愛崗敬業,勤奮好學,講團結,守紀律,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二)年齡為35周歲(1975年3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文秘信息宣傳崗位可以是女性);
(三)身體健康;
(四)文化程度為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含雖未取得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文憑,但能有效證明已修完相應學科,只待學校頒發畢業證的情況);
(五)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履職經歷;
(六)檢察業務崗位人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統一考試獲得職業證書。司法警察崗位人員,應當已具備司法警察或人民警察身份,且熟練駕駛技術、會操作微機。網絡管理崗位須是計算機類專業畢業,熟悉網頁制作、網站維護、服務器架設、各種現代辦公設備維修及計算機軟硬件知識,能獨立分析和處理網絡故障。文秘信息宣傳崗位必須有較好的語文基礎知識和書面、口頭語言表達能力,有突出的宣傳報道業績。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滿一個月后的第一個雙休日,即2010年3月13日、14日兩天時間。實行現場報名、現場審查資格;
(二)報名地點:中共昭陽區委組織部會議室(昭陽區行政辦公大樓3樓);
(三)報名時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件及復印件各2份。
2、《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任命書》、近2年公務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各2份;
3、《報名登記表》2份(現場領取、現場填寫上交);
4、近期免冠正面小1寸彩照4張。
5、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達不到應選調人員1:3以上人數的,所設崗位不再予以選調,一崗多位的予以相應調減。
五、考試
(一)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所報崗位相關理論知識的掌握情況、作文能力和筆錄書寫水平,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口語表達、邏輯思維、心理素質、氣質形象等,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按百分比計算后,確定應試者的綜合成績??荚嚲C合成績達60分以上的,進入下一環節參加競選。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無條件予以淘汰。
六、體檢、考察
(一)在經過考試達60分以上的全體報名人員中,按照1:1的比例,根據以下條件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1、具有檢察系統工作經歷,或法院審判工作經歷者;
2、在現有崗位任領導職務(含內設機構正職)者;
3、有寫作、文體、書畫、音樂、美術等業余特長,且獲得相關獎勵或榮譽者;
4、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者;
5、獲得兩門以上專業知識畢業者;
6、職業資質等級較高者;
7、獲有省級以上相關部門認可的調研成果者;
8、最近三年中,公務員年度考核曾評過“優秀”等次者,或獲得過縣處級以上單位授予的工作先進個人榮譽者。
以上條件按排序先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以上者,再按條件多少和排序確定優先順序。同等條件下,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確定。
不具備以上條件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二)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試行)》進行,司法警察崗位人員按照人事部、公安部人發〔2001〕74號《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對象,空缺的名額,可以按本公告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確定遞補體檢對象。
(三)考察主要到擬選調對象所在地和單位對其德、能、勤、績、廉、體等方面進行調查了解,形成考察材料??疾觳缓细癯霈F空缺的名額,可以按本公告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確定遞補考察對象。
七、確定選調
(一)報名人員經考察合格后,按預設崗位數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報區委組織部核準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昭陽區人民檢察院與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商調后,報區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以選調。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調:
1、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吸毒、參與邪教組織、參與涉黑涉惡團伙犯罪行為者;
2、本人曾受到警告以上黨政紀處分;
3、為達到被選調目的,弄虛作假,捏造、偽造有關文件資料者,
4、原單位或單位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不同意調出者。
存在以上幾種情況,已被選調的,責令退回原單位,所缺空額,可以按本公告相關規定重新選調。
(三)檢察業務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若沒有可供選調的合適人員,可以在報考檢察業務崗位的報名人員中,按此次選調控制的總人數,根據本公告規定增加選調檢察崗位業務人員。
(四)經確定選調的人員中途放棄調動,或因故不能辦理調動手續的,可以從剩余對象中,按本公告相關規定補充選調。
八、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選調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面接受上級機關、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二)嚴格按照此公告的內容和要求開展公開選調工作,對選調單位及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由區委組織部、區紀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監督糾正,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
(四)對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的舉報、投訴受理單位為:
中共昭陽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紀工委,電話:2224112
中共昭陽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電話:12380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電話:2160190
九、其他事項
(一)選調考試的時間、地點及未盡事宜另行確定后臨時通知報名人員。
(二)報名人員在參加整個選調過程中的一切費用自理。
(三)本公告由中共昭陽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和昭陽區人民檢察院政工科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中共昭陽區委組織部干部科 2832432
昭陽區人民檢察院政工科 2234424
中共昭陽區委組織部
昭陽區人民檢察院
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