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輕工專業工程師須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以及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了解相關專業知識和本專業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有較豐富的專業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較復雜疑難技術問題,業績顯著,取得一定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術創新中取得較好效果;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有培養和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輕工專業的應用科學研究、輕工生產工藝及規劃設計、輕工產品研究與開發、生產和技術管理,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獲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或大學本科、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工程師資格4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和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是?。ú浚┘壖捌湟陨享椖靠萍脊リP或研究開發全過程的主要參加者,完成任務較好;
2、曾是本行業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研究開發項目的主要參加者,能獨立承擔項目實施全過程和具有解決較復雜問題的能力;
3、曾參加市(廳)級及其以上研究課題二項以上,并是單項研究報告的撰寫人。
(二)從事設計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擔任一項大型工程項目設計分項技術負責人;
2、曾擔任二個中型或二個小型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專業技術負責人,并在工程項目中發揮較好作用。
(三)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掌握本專業生產技術或管理方法,曾負責或組織處理過生產技術和管理中出現的較復雜的問題二項以上,并取得較好效果;
2、曾參加本企業兩項以上生產技術改造和技術攻關工作,成績突出;
3、曾承擔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二項以上,并取得較顯著成績;
4、曾在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提高產品質量、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營銷工作中做出較顯著成績;
5、曾參加引進項目工作中的管理,在消化、吸收創新過程中做出較顯著成績;
6、曾主持或作為主要起草人參加編寫企業標準、技術規范、規程或管理規定,實施后效果良好。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市(廳)級及其以上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二)獲有一定價值或取得較好經濟效益的本專業發明專利一項(發明人);
(三)完成的研究開發或成果推廣項目取得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經市(廳)級主管部門認可;
(四)承擔完成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設計項目二項以上,并經市(廳)級業務主管部門論證審查通過;
(五)主持或主要參加完成的專業生產技術改造技術攻關項目,并經市(廳)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六)在生產、技術管理中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本企事業產品水平、產品質量、企業管理有提高和改進,經濟效益較顯著,并經市(廳)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撰寫有價值的專業技術分析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二)在市(廳)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三)撰寫本人直接承擔項目的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2篇以上。
八、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
(二)本資格條件中規定的工程項目或課題等級,參照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有關規定執行,沒有明確等級劃分的,可根據其相當規模與技術復雜程度,比照執行。項目或課題包括國營農場和省、部委下達的或合同規定的兩類。
(三)本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經濟指標將隨生產力發展水平適當調整。
(四)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是指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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