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水產工程師能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學科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獨立承擔專業范圍內的技術工作;掌握本專業的規范、規程、法規和標準,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并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能結合生產實際制定本專業技術工作規劃、計劃和實施方案,設計新技術開發項目,并能發現生產及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和解決;在提高水產業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方面成績顯著,取得一定價值的科技成果;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有傳授科學技術知識和指導初級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海、淡水養殖、海洋捕撈、漁業制冷水產品加工、漁業機電、漁船設計與修造、漁港工程、水產資源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獲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或大學本科、??飘厴I,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4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完成市(廳)級以上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課題的研究;
(二)參與完成二項以上新品種、新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
(三)參與編寫二項以上市(廳)級以上水產規程、法規和標準;
(四)參加制定二項以上本部門或本地市范圍內的生產、技術試驗、示范、推廣、良種繁育、技術開發等方面的規劃;
(五)獨立完成一項產品的設計、制造、工程安裝以及技術支援工作;
(六)在產品或設備研究、設計、生產、安裝、使用維修、改造工作中,獨立解決過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及時對有效地組織協調生產環節的經驗進行總結,編寫、修改、完善本部門分管工作范圍的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并得到實際采用。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縣級科技成果一、二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二)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獲縣級以上優秀科技人才稱號或獎勵;
(三)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推廣兩項水產新產品、新科技,取得一定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并經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鑒定或認可;
(四)在科技興漁、技術推廣、技術開發、經營管理中,參與大面積豐產片以及解決了技術疑難問題,取得一定成效,得到縣級以上有關部門認可。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撰寫有價值的專業技術分析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二)在市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三)撰寫本人直接承擔項目的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2篇以上。
八、附則
(一)主持人:是指承擔科研、科技成果推廣或工程項目任務,從總體設計、組織實施、全面管理到項目結束,在總結、鑒定、驗收等方面,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地組織、指導的第一負責人。
(二)參與主持和主要參加者:參與主持是指科技、工程項目進行中作為主持人的助手,參與總體設計方案的制定到項目結束全過程,協助主持人負責組織實施,或負責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主要參加者是指科技、工程項目中,在主持人的領導下參與項目全過程或某一重要組成部分的工作,亦稱項目執行人、主研人員或骨干人員,某一方面的負責人。
(三)主要完成者:是指對某項科技、工程、技術成果做出某方面重要貢獻的人員。
(四)獨立撰寫的論文:是指本人獨立撰寫、發表的論文;或本人執筆撰寫并以第一者發表的合著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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