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各部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河北省廣播、電視專業高、中級攝影(像)、錄音、剪輯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已經2003年8月14日河北省職稱改革小組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于2004年1月1日起遵照執行。在試行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告河北省職改辦,以便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二〇〇三年八月二十日
2014年河北省廣播/電視專業一級攝影(像)/錄音/剪輯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2014年河北省廣播/電視專業二級攝影(像)/錄音/剪輯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2014年河北省廣播/電視專業三級攝影(像)/錄音/剪輯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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