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一級教練須具有較系統的體育基礎和專業知識,及時了解本項目發展狀況,結合訓練教學實踐,進行有關選材和改進訓練方法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有一定學識水平的論文,按照體育運動人才成長的規律,制定、實施訓練計劃,承擔運動員的訓練、教學和參加國內外比賽的指導工作;選拔、培養和輸送后備人才。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體育系統從事體育訓練教學的專業人員。
二、學歷、資歷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教練員職責,遵守教練員守則,具有良好的體育道德和為體育事業獻身的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獲本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二級教練資格4年以上,或在優秀運動隊訓練8年以上,曾獲得全國冠軍或集體項目全國前3名(主力隊員)以上運動成績的優秀運動員,從事教練員工作1年以上,工作業績達到規定條件,并獲中級教練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革命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
(一)熟練掌握教學訓練方法,獨立培養優秀運動員;
(二)比較系統地掌握本項目理論,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各類體育學校教練員所培養的運動員按訓練大綱要求60%達及格標準。
六、業績成果條件
(一)優秀運動隊取得二級教練資格四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直接培訓二年以上的運動員在全國最高水平比賽中取得獲獎名次,集體項目取得前十二名;
2、直接培訓二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后四年內,在全國最高水平比賽中,個人項目取得獲獎名次,集體項目取得前十二名。
(二)各類體育學校取得二級教練資格四年以上,向上一級組織輸送二名以上(含二名)或向省優秀運動隊輸送一名運動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直接一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后在規定的年限內,在全國最高水平比賽中單項獲獎名次,集體項目取得前十二名;
2、直接培訓一年以上的運動員在全國青少年比賽中單項獲前三名,集體項目獲前六名;
3、直接培訓一年以上的運動員在省運會比賽中,單項獲冠軍,集體項目獲前三名;
4、直接培訓一年以上的運動員,在省級最高水平運動會比賽中單項三次獲前三名,集體項目獲前六名;
5、縣級業余體校教練員直接培訓一年以上的運動員在市級最高水平比賽中,人個項目獲冠軍,集體項目獲前三名。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二級教練資格期間,公開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上。
八、破格條件
為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在國內、外重大比賽成績特別突出?;蛟谟柧?、科研、培養和輸送后備人才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教練員,取得二級教練二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可破格晉升:
(一) 優秀運動隊一級教練破格條件:直接培訓二年以上的運動員在全國最高的水平比賽中獲得前三名,集體項目取得全國前十名;
(二) 各類體育學校一級教練破格條件:向一級訓練組織輸送三名以上(含三名)或向省優秀運動隊送二名運動員,輸送后在規定的年限內,在全國最高水平比賽中獲得前三名,集體項目取得前十名。
注:本申報評審條件中所稱教練均指主(總)教練。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教練的業績按主(總)教練的70%掌握,助理教練的業績按主(總)教練的5%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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