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藝術專業一級指揮須具有深厚的文化藝術修養、廣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生活積累,掌握國內外指揮藝術的發展動態;有很深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指揮技巧,形成鮮明的個人藝術風格,成功地擔任各種風格、題材的大型曲目的指揮工作,其中的部分作品在國家級或省級評獎中獲較高獎項,并產生廣泛深入的社會影響,業績顯著;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系統的理論論述,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的論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人員的能力,在全省乃至全國同行中有較高的知名人士度。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樂隊指揮的專業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專科以上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二級指揮資格5年以上。
四、計算機條件
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二級指揮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精湛的指揮技能和深厚的藝術造詣,有豐富的指揮經驗和很強的訓練樂隊的能力,并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形成個人獨特的藝術風格;
(二)取得二級指揮資格期間,多次成功地擔任各種不同風格的交響樂、歌劇、舞劇、民族管弦樂隊、合唱團、大型音樂歌舞演出專場等大型劇目樂隊的指揮工作,出色地完成指揮任務;
(三)樂隊的整體演奏水平有很大提高,對指揮藝術貢獻顯著,在國內樂壇有一定的影響和較高的各名度。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二級指揮資格后,擔任指揮的作品(劇、曲目)獲省級指揮一等獎或國家級指揮二等獎。
七、著作、論文條件
取得二級指揮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高深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能做出系統的理論論述,出版過著作;
(二)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高水平的專業研究文章5篇,對培養優秀的專業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八、破格條件
雖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人員,取得二級指揮二年以上,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可破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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