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藝術專業一級作曲須具有深厚的文化藝術修養、廣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生活積累,掌握國內外作曲專業的發展動態;有很深的藝術造詣和高超的作曲技巧,形成鮮明的個人藝術風格,獨立創作高質量的新作品在國家級或省級評獎中獲較高獎項,并產生廣泛深入的社會影響,業績顯著;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系統的理論論述,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的論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人員的能力,在全省乃至全國同行中有較高的知名度。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作曲、唱腔設計、配器工作的藝術專業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埔陨袭厴I,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二級作曲資格5年以上。
四、計算機條件
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全面掌握作曲專業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已形成自己獨特的藝術風格。能熟練地分析和運用音樂,感染劇節目的氣氛,在全省知名度較高。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二級作曲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創作大型劇節目三部以上,中小型劇節目十個以上,其中有二部以上作品獲省級一等獎獎勵,或國家級二等獎獎勵;
(二)創作的作品成為專業劇團保留劇節目,經常演出或被其他專業演員演唱。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二級作曲資格后,在省級以上報刊上發表專業理論文章4篇以上。
八、破格條件
雖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人員,取得二級作曲資格二年以上,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可破格申報。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