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副編審須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有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對本學科有較系統的研究,有較高的理論水平;熟悉新聞出版的法律、法規、政策,有豐富的編輯出版經驗,策劃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出版物選題,專業工作成績突出,能掌握相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公開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有指導本專業業務工作和培養專門人才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在圖書、期刊、音像、電子出版單位中從事編輯、出版、校對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恪守宣傳工作紀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獲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出版專業中級資格(含編輯、技術編輯和一級校對,下同)2年以上;或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出版專業中級資格5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較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較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一)從事文字、音像、電子出版物編輯工作的人員取得中級資格后,出版社編輯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其它出版單位編輯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四條:
1、實際承擔國家或省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編輯工作;或實際負責期刊或重要出版物重要版面(欄目)的編輯工作。
2、策劃過省級以上重點選題,在其中擔任主要策劃者,并經實踐證明具有較強的選題策劃能力。
3、完成過重要的編審任務,復審重要稿件,并提出有重要價值的書面復審意見。
4、制定過重要選題計劃、組稿計劃,并在組織實驗過程中起主要骨干作用。
5、指導過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工作。
6、搜集和研究相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改進編輯出版工作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方案。
(二)從事美術編輯工作的人員取得中級資格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實際承擔國家或省重點圖書的美術編輯工作;或實際負責期刊的美術編輯的主要工作。
2、完成過重要的編審任務,復審重要稿件,并提出有重要價值的書面復審意見。
3、指導過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工作。
4、搜集和研究相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改進編輯出版工作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方案。
5、專門從事美術類圖書編輯人員必須策劃過省級以上的重點選題(美術類),經實踐證明具有較強的選題策劃能力。
(三)從事技術編輯、校對工作的人員取得中級資格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獨立承擔過古籍、工具書、辭書等各種不同書稿的技術設計工作;或終校過上述各類不同書稿;或獨立承擔過技術難度較大的音像、電子出版物的剪輯工作。
2、獨立承擔過國家和省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的責任技編或責任校對。
3、根據各種特殊的、重要的或復雜的稿件的要求,提出技術設計或校對方案。
4、指導過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工作。
5、搜集和研究相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改進編輯出版工作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方案。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出版專業中級資格后,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擔任組稿和責任編輯的圖書、期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獲得國家級獎一個或全國性專業獎二個或?。ú浚┘壀劧€;或獨立擔任封面裝幀設計的圖書、期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其封面裝幀設計獲得國家級獎一個或?。ú浚┘壱坏泉劧€。
(二)實際承擔國家或省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工作,出版后有兩二種被省級報刊選載或評論;或在期刊中擔任責任編輯的文章有八篇被省級報刊轉載或評介或獲省級成果獎。
(三)擔任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不含教材、教輔讀物)的重印、重版率達到50%以上。
(四)擔任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被評為全國優秀暢銷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二種或省級優秀暢銷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三種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五)獨立策劃并擔任編輯,列入國家的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規劃,并在任期內出版一種(套)。
(六)獨立策劃并擔任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向海外及港、澳、臺地區轉讓版權三種(套),并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七)獨立擔任責任編輯的圖書、期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其技術設計獲得國家級獎或省(部)級一等獎一個;或獨立擔任責任校對的圖書獲得國家級校對質量優秀獎或?。ú浚┘壭|量優秀獎一個。
(八)發現并解決技術設計或校對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其書稿設計有較高水平,得到國內兩位同行專家撰文發表好評或被二家省級報刊評介,或擔任終校的圖書有三種為優秀品。
(九)提出改進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技術設計或校對工作的建議和方案,并被本系統或本行業采納、推廣。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出版專業中級資格后,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1部。
(二)在國家級報刊發表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論文2篇。
(三)在省(部)級報刊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3篇。
(四)獨立起草指導本專業工作的文件或專項技術報告2篇或編寫指導專業進修的講稿1篇。
八、破格條件
為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突出貢獻者,并取得出版專業中級資格二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可破格申報:
(一)獲省以上有突出貢獻專家或優秀中、青年專家或優秀中、青年出版工作者稱號;
(二)獨立擔任組稿和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或主編的報刊,獲得國家級獎一個或全國性專業獎一個;
(三)獨立擔任封面裝幀設計或技術設計的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其封面裝幀設計或技術設計獲得國家級獎三個;
(四)獨立完成擔任終校的圖書,獲得國家級校對質量獎二個。
(五)正式出版的個人專著獲得國家級二等獎一個或省(部)級一、二等獎各一個;
(六)公開發表的個人作品累計獲得?。ú浚┘壱坏泉勅齻€;
(七)個人創作的美術作品被中國美術館收藏一件(幅)或被省美術館收藏二件(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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